迄今为止实践中的社会主义都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广泛传播的条件下,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际环境下,先后出现了不少“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都以无产阶级(工人阶级、劳动阶级)政党(共产党、劳动党)为领导,无产阶级政党都处于独立执政的地位,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国家政权都实行无产阶级(或人民民主)专政;都实行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是,这些国家都属于后发展国家,不具备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社会条件。虽然自称“社会主义国家”,实则“不够格”。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言,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都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苏联和中国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典型代表。和马克思所设想的科学社会主义相比,不是仅有发展程度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一方面,二者的历史前提(母体)、基本矛盾、历史任务、社会形态都是不同的。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是已经完成历史任务的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目的和手段、生产能力和消费能力的矛盾;历史任务是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形态是摆脱了各种依赖关系的自由人联合体。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是渗入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后封建社会;基本矛盾是国内传统生产方式(小生产方式、自然经济、封建残余)和拥有特权的外国资本对生产力的束缚和限制;历史任务是实现商品化、工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起初的社会形态是新民主主义类型的社会。另一方面,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一种相对成型和稳定的社会形态,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在长时期内是一种不断变化的过渡形态。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相比同样有一定差别,但主要是发展程度的差别,而不是质的差别。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起初只能是不同经济成分同时并存的复合经济制度,只能更多地在对立的形式中(私有制,资本和雇佣劳动)发展生产力;而当生产力发展到较高的程度,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矛盾已经成为生产力的桎梏,从而基本矛盾发生转化的时候,就会要求扬弃和否定这种对立的形式,就有可能以直通车的形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样的社会状态。可见,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在理论上把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区别开来。然而,在不少理论家的社会主义理论中,恰恰混淆了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
中国正在进行的根本性改革,并没有改变其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性质,而是恢复了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从而更加符合这种性质。党的十三大报告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性时明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3]10,12上述论断告诉我们,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社会主义,和脱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相比是两种不同形态、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是不能等量齐观和混为一谈的。
二、现代社会两条并行的不同发展道路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尚未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而一部分后发展国家却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事实使不少人发生误解,以为落后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更容易。其实,这一事实不过说明,一方面,从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比原来的估计要困难得多(原来,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已经“腐朽”和“垂死”了;毛泽东认为资本主义已经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现在还不是在总体上由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时候。另一方面,历史已经造就这样的条件,一部分落后国家有可能脱离常规的发展道路,即走上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相对而言,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也同样表现为一种发展道路,即符合一般规律的常规的发展道路。
按其本来涵义,所谓不同的“道路”指的是可能的路径选择。不同道路的起点大体相同,最终目标一致,但路径和形式有所不同。在不同的路径中,主要表现为一般道路和特殊道路、主路和辅路、大路和小路、直路和迂回路的区别。与此类似,不同民族国家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历史任务大致相同,所趋向的经济社会形态(目标)也相同,但由于发展进程和历史遗产等经济社会条件存在较大差异,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下,发展的路径和形式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一些国家有可能走上非常规的发展道路,而最后则是殊途同归。
两条并行的不同发展道路殊途同归和所谓“趋同论”是两回事。前者指的是朝同一方向并列前行,后者指的是二者从相反方向相向而行。诚然,世界进入20世纪后半期以后,走在两条道路上的国家,在所有制形式、分配关系、运行机制、经济政策等方面都有一些变革和调整。资本主义国家一度推行国有化,增加政府干预和调节,增加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增加私有成分,增加市场调节,减少“大锅饭”成分,适当拉开居民收入差距。但这并不是两条道路、两种制度的“趋同”,而是缩小了两条道路本来不应该有的绝对对立。这一点是由两条道路同处一个发展阶段决定的。因此,“趋同论”是一种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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