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涵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5)

两种不同涵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5)

对传统道路的变革是从改良开始的,但无济于事并归于失败,根本性的变革不可避免。但从根本上变革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和路径选择大不相同:中国毅然转向“第二次革命”,但仍然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苏联和东欧等大多数国家则重新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从此,中国由传统社会主义道路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道路。不过,方向和路径选择的显著差别,在经济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两个层次的表现并不一致。在经济关系方面,形式上差别多于内容。虽然中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复归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推行私有化,但都采取市场经济形式,生产方式大都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在政治上层建筑方面,差别带有根本的性质。中国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但复归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则基本上西化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对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扬弃和部分否定。二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一定差异。在经济基础方面,形式上的共同点仍然是主要的,但实际的差异远大于形式上的共同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肯定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原则。但实际的变化带有根本的性质:在经济制度方面,虽然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但经济关系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劳动和所有权大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成为一般形式。在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方面,虽然我们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但市场经济不能不以独立分散的市场主体和雇佣劳动为基础,实际上,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上的表现。在分配方式方面,虽然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但已经普遍实行雇佣劳动和按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贫富差距过大早已经是事实。在政治上层建筑方面,共同点是基本的,但其内涵已经逐渐发生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和延续了传统社会主义中最基本的内容——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独立执政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区别之点是:中国共产党从适应经济制度变革和巩固执政地位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组织基础,提高了对非工人阶级成分的兼容性,党内保存和吸收了大量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企业主;探索新的执政方式,一方面力求把党政职能分开,一方面力求把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内在地统一起来;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概括为“核心价值体系”。这些都是“与时俱进”的变化。至于会带来哪些意想不到的变化,还有待于观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主要不在于它具有中国的民族特色和历史特色,也主要不在于它同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区别,而主要在于它产生于后发展国家,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如果说传统社会主义以超阶段的形式开辟了社会主义道路,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将自己正确地定位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

四、两种不同涵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的十三大报告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并系统地阐述了它的内涵。但是,这个阐述本身就包含着矛盾:报告一方面说,“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又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中国“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仅仅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相联系。总之,一方面在一般意义上讲“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又在特殊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显然,这里混淆了“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区别。其实,所谓“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不过是“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3]9-12邓小平一方面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说成是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另一方面又说它是“不发达阶段”。[6]252问题是,既然处在“不发达阶段”,又怎么可能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呢?除非降低共产主义社会的标准和门槛。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说明包含着矛盾,学者们就会各执一端和各取所需了。在大多数学者那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

实际上,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地把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区别开来,就会有两种不同涵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仅仅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而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因此,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广而言之,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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