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政治空间视域下公民政治参与对政府善治的双重效应
作为一种富有成效的治理理念,善治走进人们视野肇始于20世纪末期。1989年,鉴于非洲大陆在社会发展上的诸多挑战,世界银行在对其现状进行概括时,率先提出了“治理危机”概念。而后,一些国际组织在描述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状况时开始频频使用“治理”一词。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使得现代市场经济面临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的困境,为革除这一弊病,倡导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之间对公共事务合作管理的“善治”理念便应运而生。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纷纷从不同的视角,对善治加以阐述。杰·库伊曼将善治理解为“互动管理”,“‘善治’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者秩序不能由外界强加;它之作用发挥,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相互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6]。俞可平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现代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7]。对善治的理解,尽管学术界见仁见智,但是,人们还是较为一致地认为,善治的基本诉求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1)必备条件: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对此,美国学者亨廷顿这样描述,“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这个公式形象地说明了公民有序参与对社会政治秩序的影响。实际上,从政府管理的视角分析,“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8]。(2)终极目标:追求民生幸福。政府善治与民生幸福有着本质的内在关联性,无论是从还权于民的角度看,还是从提高社会治理效率的层面去考量,善治谋求的都是公民的民生幸福,同样,民生幸福也是检验政府是否善治的重要尺度。
(一)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善治的正面效应
1.网络政治参与缩短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提升和拓展了治理的范围和层次。近代以来,以代议制为形式的间接民主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并日渐成为人类社会政治生态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以选举为特征的民主政体形式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可以防范少数人对权力的滥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民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基本权利的维护。但是,基于互联网参政下善治的诉求,这种民主也存在固有缺陷与不足,正如学者杨广斌所指出的:“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并不必然导致‘善治’,因为它主要解决‘谁统治’而不能回答‘用什么统治’和‘如何统治’这样的行政问题,不能回答如何实现‘善治’。”[9]善治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治理模式,作为一种政府公共组织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管理,旨在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于公民能否实现对政府整个治理全过程的协同参与。然而,在此以前,由于受到参与机制不畅通等多方面制约因素影响,以往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一般只局限于基层治理,无法触及对地方性乃至全国性事务的治理。而互联网空间采用的是离散结构,它具有能够突破传统地理位置、时空以及人们身份与等级等限制的特点,这就大大缩短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基于这样的互动空间,“公民能够参与对各个层次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管理、监督,这就使公民对治理过程的参与超越了基层,达到了地方和全国性的层面”[10]。
2.网络政治参与解构了政府对权力的垄断局面,公民的主体治理意识将会随着话语权的赋予而获得极大提升。相对传统的治理模式,善治更加侧重于强调政府和公民之间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其本质特征在于通过多元化主体的社会治理实现“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但是,在传统的社会里,由于政府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和行为主体,拥有发布信息和控制舆情的绝对权力,公民虽然有强烈的参政愿望,但由于受传统“强国家—弱社会”模式的制约,其主体治理意识很难实现。而在“权力分散化”的信息社会中,情况则大不一样了,由于网络呈现的是开放的、多维延伸的共享性空间,其任何一个支点都可以变为一个中心,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话语权”。所以,在“去中心化”的网络社会中,政府垄断话语的权力被平等“官民”对话解构了,政府与公民之间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是一种新型的协作与信任、互动与协商的关系。于是,“在新媒体力量的倒逼下,官本位的思想和主观专断做法越来越难以畅行于社会管理之中”[11]。这就使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突破政府的防范,进而为公民能够真正发出自己的声音提供有效的管道。尤其是针对社会上的焦点或热点话题,网络政治参与往往又能形成汹涌澎湃的舆论氛围,迫使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展开回应,否则,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合法性地位和形象就会受到极大侵蚀,无形中也对政府治理形成了强大的外约束,进而会悄悄地促进着政府治理角色的改变和创新。对于公民而言,这种真正话语权的赋予,无疑也会扩大公民参与政府善治的能力和影响力,这必将极大地推动公民主体治理意识的提升。
3.网络政治参与强化了对政府施政过程的监督。权力要想不被滥用,就必须接受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明确了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思想,还首次把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四个监督”作为一套完整监督体系展现在公众面前,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彰显了党中央推动“阳光施政”的坚定决心。有别于传统的舆论监督,网络监督贯穿的是媒体、公民与政府的平等对话精神,具有迅速、全时、交互、受众等独特的优势及强烈的时代特征,它可以在跨越中间环节的基础上,汇集民众的呼声和诉求,反映民众的智慧与愿望,进而对政府的施政过程形成了无所不在的监督。舆论监督倍增活力。尤其是近几年,随着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的时效性、广泛性和互动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张扬。面对全新的公共话语空间,各级政府没有敷衍,也没有回避,而是积极作为,主动掌握网络舆论的“制高点”,自觉接受网上舆论监督,这些都极大地推进了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同时,作为一种重要的群众性舆论监督方式,网络监督也已经成为我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阵地。网络监督虽然不具备法律监督的强制性,但从国内外的实践看,网络监督以其开放、自由和快捷的特性确实可以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产生一种“声势浩大的、持久的威力”,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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