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败工作中,“苍蝇”、“老虎”都是恶,“老虎”固然损党、伤民,但,“苍蝇”更加扰民、害民。所以,“打老虎”的同时“打苍蝇”,可谓得民心顺民意,值得肯定。
然而,“苍蝇”因其小而多,打起来并不容易,也需要讲究方法。笔者以为,“打苍蝇”应当从几个方面做起。
首先要下定决心。“苍蝇”之所以泛滥“扑脸”,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小利”不断。正所谓“大法不犯,小法不断”,“苍蝇”们正是抓住一些人对“小利”的损失不较真的心理,或是纪律处理不严不重的做法而大肆横行。久之,还演变成了一种“显规则”——你不意思一下我就不给你办事。正所谓“贪污就是贪污,小也是贪,大也是贪。”反腐败没有“门槛”,“打苍蝇”必须坚定信念,痛下决心,动真格“灭杀”,只有这样,才能使“苍蝇”群龙无首、阵脚大乱,彻底打掉他们的侥幸心理。
其次要净化环境。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它们最喜欢脏的地方,以腐食为生,所以要打苍蝇,最根本的还是要保持大环境的清洁干净,这样才能不招苍蝇,否则再怎么打也是徒劳。为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升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开展了扫除“四风”建设,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大兴节俭之风,转变工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只要我们能在净化官场生态上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就一定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土壤条件。
最后要发动群众。对于那些扑面而来的苍蝇,是哪些人,有哪些问题,老百姓最清楚,因此,打“苍蝇”就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老百姓在打苍蝇中的主动作用,让群众给干部打分,坚持群众评议干部制度,使民众成为打苍蝇的主角。这就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满足于制度上墙的形式主义,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即时投诉举报监督,切实让“苍蝇”们感受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能、不敢出来叮咬。
总之,对于防腐倡廉而言,“老虎”和“苍蝇”本就是一丘之貉。二者是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两种霉菌,其赖以生存的土壤相同、遗传基因相同、志趣爱好相同。只有讲究方法,坚决消灭“苍蝇”,才能彻底清除“老虎”存在的社会基础,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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