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核心提示:只要是给公众提供文化服务,无论是国有的、民营的、混合经营的、股份制的,都应享受同样的待遇,考察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性怎么样。

今天,我和大家交流的题目是《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题就是全面深化改革,文化建设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大建设的一部分。文化要发展,要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的改革、推动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作为抓手,这是题中应有之义。第二个原因,从2003年启动文化体制改革到2012年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这场改革历时10年,影响很大,成果也很大。但下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思路是什么、重点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文化界、学术界,包括政府的相关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的状况判断不一样,评价也不一样。三中全会回答了这个问题,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任务远远没有完成,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入了深水区。关于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三中全会《决定》提到了四个重点:一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三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今天我重点就前两点与大家分享我的看法。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一)在文化生产领域使文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这着重讲的是经济领域,那文化领域是不是也存在这些问题呢?我认为是有的,某种程度来讲在一些领域甚至更突出。那么,这就涉及到怎么看待文化市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不可能落到实处,文化的发展繁荣也落不到实处。正像经济体制改革演进过程中,我们对市场的看法经过了一系列变化一样的,在文化发展过程中、在文化生产、文化服务演进过程中我们对文化市场功能的看法也经历了一些变化,发生过非常激烈的争论,甚至超过经济领域的争论。

早些时候,我们根本不承认有文化市场。那时,文化是阵地,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本阶级必然去占领,笔杆子和枪杆子一样都是武器。到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79年,广州东方宾馆开设第一家收费音乐茶座。随即,全国出现许多营业性舞会(厅)。这些文化活动很长时间内都不被承认。一直到了1987年,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三家联合发文《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第一次正面承认营业性舞会是有积极意义的,实际上也就等于承认文化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

什么是文化市场?简单地讲,就是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则,进行文化产品自由的交换。1987年,文化部成立了文化市场监管司,对文化市场进行管理了。我们开始承认有文化市场,并承认文化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同时认为文化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需要监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迎来文化发展第二个繁荣时期,推动了报刊改革、演艺体制改革,然而文化领域改革和经济领域的改革相比总是滞后。我们在1992年就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在文化领域从来没有提及。20世纪90年代总体来讲是以行政式管理为主,而管理与不断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不适应的矛盾很突出。20世纪90年代末,电影界有两件大事引发人们思考。第一件事是1998年《泰坦尼克号》在中国放映。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我国电影市场一年的票房收入只有区区八九个亿,甚至有人认为,电视兴起以后,电影就没有前途了。没想到的是,一部《泰坦尼克号》在中国的票房收入达到三个多亿,创造了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奇迹。第二件事是1999年好莱坞另外一部大片《花木兰》的上映。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的反响可能比《泰坦尼克号》还要大,因为《花木兰》运用的是中国的文化元素。当时分管宣传文教的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责成有关单位研究为什么中国的题材让美国人做得这么好,如此地栩栩如生、有吸引力。这说明我们的文化创造力有问题。前不久,李长春同志出了一本书,叫做《文化强国之路——文化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书中有这么一段话,“业内人士戏说的‘政府是投资主体,领导是基本观众,评奖是主要目的,仓库是最终归宿’的状况,虽然极端了点,但确是原体制的真实写照。”这实际上说明我们的体制、资金支持体系、财政拨款体系不是为适应公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的,而是以获奖作为导向,这种状况显然无法适应我们的文化发展。

上世纪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要在更大程度上开放市场,加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当时中央研判有两个领域可能受到冲击最大,第一是农业,第二是文化。在世贸组织的规则中,文化市场和其他市场是没有区别的,都是一般贸易,那会带来一个结果:资本决定市场,而市场会影响导向。所以,世纪之交有一个概念一直到现在还很流行,叫做“文化安全”。             

在2003年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当时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的宣传文化领域有两个不适应:文化产品、文化企业的竞争力不适应公众的消费需求、市场竞争,文化体制机制不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面临的国际形势,必须要改革。2003年以后,我们开始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正如我前面所讲,这场改革力度很大,特别在一开始,在理论上有些创新, 提出,第一,文化产品有两种功能:一是意识形态功能,二是娱乐功能。第二,文化产品也有两种属性:既有意识形态属性,也有商品属性。原来我们只讲意识形态属性,不讲商品属性,或者说不重视商品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意识形态属性往往通过商品属性体现出来,没有商品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就无从谈起。第三,两分法,把文化单位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两类。原来我们叫做文化事业,但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文化事业承担的功能既不是严格的文化事业,也不是文化产业。一方面,它自负盈亏,不是事业的,另一方面却是按照事业单位来进行管理的。1978年,《人民日报》等数家媒体联合给财政部打报告,要求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入,发现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边界不清、职责不明。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两分法”,事业归事业、产业归产业,事业承担公共责任,提供公共产品;而产业就要走向市场。2006年9月13日,我国出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距1992年提出在经济领域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已经过去14年。

是不是提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文化市场的问题就解决了?其实并没有。后来在文化单位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我们在起初始料未及的。举个例子。我们说娱乐性产品很重要,中国一直就有寓教于乐的传统。但很多娱乐性产品出现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早些年《超级女声》引起非常大的争议,有些人说好,有些人说不好。2010年的《非诚勿扰》又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这说明,一些媒体对走向市场准备不足,当然我们整个市场自身也不健全,另外我们的观众对文化产品的宽容度、鉴别力也是有问题的。2010年,胡锦涛同志在有一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要反“三俗”。所以,市场本身也是有问题的,如果没有很好的体制机制的话,完全由市场来引导,至少在短时期内,它可能会产生一些低俗的产品。影视界表现特别明显。前段时间有报道称,横店集团一年要拍一百二三十集、二三十部的电影,其中1/3是抗战片,一个专门演日本鬼子的群众演员一天要死八次,但是那些抗战片相当一部分格调比较低,所以台湾某报说中国的抗战片有“三化”倾向:武侠化、偶像化、喜剧化,是对先烈们的亵渎。这确实是有问题。

2011年,我们对市场的作用又开始持一种审慎的态度,提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2003年刚刚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时候,力度很大,就拿广电系统来讲,当时提出要“三分离”,即所有权和经济权分离、频道和经营分离、制作和播出分离。按照当时的设想,除了新闻频道,其他的频道全部要走向市场的,但这个设想推不下去,一方面是广电系统自身阻力非常大,一方面就涉及到对意识形态功能的看法。以后又出了很多的事情。所以,各台除了电视剧制作频道转企以外,其他的基本上就没有动。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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