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4)

核心提示:只要是给公众提供文化服务,无论是国有的、民营的、混合经营的、股份制的,都应享受同样的待遇,考察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性怎么样。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是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另一个重大问题。

三中全会的另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回答的是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决的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问题。

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有两条:第一,管理方式法制化;第二,管理主体多元化。我们前面讲到在文化生产领域使文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文化市场不能包治百病,政府管理文化市场的职能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那怎么管理就大有讲究。原来,我们不是不管,从某种意义上管得非常多,问题在于对文化市场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尺度把握得不是很好,促进文化繁荣的要求与规范文化市场往往是两张皮。当我们觉得文化市场不能满足公共文化消费需求的时候,就出台很多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包括对文化企业进行奖励等。当文化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又会出台一些政策进行规范,这些政策有些是合理的,有些的合理性或准确性是值得商榷的。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连续两次批评两部国产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郎》和《熊出没》语言粗俗、有暴力倾向,要接受整改。原因之一就是,连云港发生了一个孩子把另外两个孩子绑在树上烧伤,究其原因是孩子模仿《喜洋洋和灰太郎》中的情景。在我看来个案不能作为一个法律依据,也不能作为一个处罚依据,如要处罚,法规上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反映了我们管理上不成熟,基本上还是一种行政式的管理为主。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要进行从依靠行政式管理到依法管理为主的转型。2012年,美国有一个相似的例子,某地在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的崛起》放映前,一个人穿着蝙蝠侠的服装跑到前台上,拿着冲锋枪就向着观众扫射,当场死了20多人,伤者甚多,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是事后没有人批评这部电影。一位受访者说,拿着冲锋枪扫射的人一定是个有心理疾病的人,他只是选择了这种方式来宣泄他的情绪而已,如果不选择这种方式,可能会选择另外一种方式。所以,与电影无关,电影有自己审定的程序。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事件既反映了公众的成熟度,也反应管理的成熟度。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要解决法律法规与党的规章如何统一的问题。前不久《人民日报》刊登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指出,“宪法为上,党章为本。以宪法为遵循,保证党内法规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们一定要使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一致,并在宪法的范围之内活动。这个报道本身就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和思路,也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和思路。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要从过多考虑非文化因素,转到更加尊重艺术规律。我们在文化发展、文艺发展中有许多原则、方针、方向,比如说二为方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双百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三贴近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但我们在实际管理中,存在很多非文化因素,比方领导的喜好等。尊重艺术规律,有两条很重要:一是支持文艺家反思历史,针砭时弊;二是鼓励文艺家反映重大、敏感题材。近年来,重大敏感题材很少有人提及,比如民族题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很多反映少数民族的电影,像《五朵金花》、《农奴》、《冰山上的来客》,产生很大的影响。现在反映民族题材的东西少了。艺术是沟通民族情感很重要的渠道。孔子说诗歌的功能是兴、观、群、怨。诗歌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抒发自己的情怀;怨,表达自己的不满;观,观察社会人文;群,凝聚沟通族群的情感。这是文学的一个功能。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要从一刀切式的管理转向精细化、差别化管理。2011年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完善文化市场,意识形态的和娱乐性的产品我们都鼓励。后来,出现了很多问题。于是,国家广电总局出台限娱令。现在来看,限娱令的出台有其合理性,但仔细推敲的话也有些不足,因为出台限娱令时间过于匆忙,很多电视台制作的一些节目已经有前期投入,这就带来很多麻烦。另外,我们的管理要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如何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目前呼声最高的是实行分级制。如果做不到分级制,公共文化消费需求的适应程度就有问题。比如,我国网络游戏的审查标准是未成年人,结果小孩玩网络游戏的并不是很多,但成年人又觉得不过瘾,所以现在有美服、欧服、台服的说法。国外对游戏进行分级,一般与电影一样分为五级。电视也是一样,美国每个家庭都有一个电视的密码,这个密码只有家长知道,小孩是不会知道的,这种分级管理方式就是一种精细化、差别化的管理方式。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从单一的管理主体转向管理主体多元。鼓励公民、社会组织参与文化管理,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制定文化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时更多地听取公民意见和吸收社会组织的参与,是我们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很重要的方式,也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步骤。大家认为韩国影视的尺度把握得很好,实际上这也是经过了一个过程。前些年韩国一部电视剧中出现了一个片段:媳婆争吵,媳妇一气之下打了婆婆一个耳光。这个事情在韩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妇女权益组织游行,要求电视台制片人导演道歉,认为媳妇打婆婆耳光是在挑战韩国人的道德底线。有关方面只好郑重道歉。这个事件对韩国的文化产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形成一个潜规则,有些东西是不能随意突破的。这仅仅靠政策法规是解决不了的,还要靠公民的参与意识,传达公民诉求。这就是社会组织与公民参与文化管理的积极意义所在。实际上,我们国内在这方面也在探索,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是2012年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先进单位中唯一的区文化馆。朝阳区文化馆在垡头地区成立文化居委会,采取文化居民委员会自治式管理,除了理事长是文化馆派来的,其他人都是居委会的成员,采取一种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方式,这是公民、社会组织参与文化管理的一种途径。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要简政放权。哪些是政府该管的,哪些不该管的。越权、缺位、越位、不到位,都有问题。

完善文化管理体系,要从“小文化”管理转向“大文化”管理。现在我们的文化管理基本上是个“小文化”管理,宣传文化系统就管理宣传文化系统,每年深圳文博会评文化企业30强,也仅仅限于宣传文化系统,网络企业都不参与。如果局限于文化部门的管理,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小文化”领域已经无法涵盖文化生产状况。“小文化”的划分是小马拉大车,难以实现有效统筹。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不仅仅是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也涉及到发改委、财政、金融、国土,没有这些部门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会很困难。而且“小文化”划分与产业融合的趋势已经不适应。

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实施大部制改革,就文化领域来讲,也是一样的。现在宣传文化系统是八龙治水(或七龙治水)。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但就国际趋势来讲,还不够的。我们现在还有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新办、工信部、中国文联和作协。英国的文体部,除了管艺术、管公共文化设施、管媒体出版发行,还管体育、管旅游、管公益、建筑、园林、服装设计,它是个大文化的概念。因为文化生产融合度越来越高。我国三网融合说了十多年了,虽然有很大进展,但也有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部门利益是结合在一起。西方对于这种情况,有些国家采取的做法是把两个部门合并,将通讯管理职能和艺术管理职能合在一起。如澳大利亚的通讯、信息技术和艺术部。当然,大部制的实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说马上要做,所以三中全会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大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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