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篇】
民族团结基础进一步夯实。我省将一年一度的 “三月三”活动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政策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广泛宣传“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在全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警)营,海口市将海南华侨中学、椰树集团、骑楼小街等作为创建活动点,推动创建活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五指山市、保亭县结合南圣镇与响水镇黎族、苗族村庄互邻而居的特点,加强民族村庄不同民族之间的来往与联谊,增进民族感情;白沙县结合“美丽乡村”推进计划,在元门乡罗帅村、牙叉镇坡类村、青松乡苗村等村庄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推动创建活动进乡村,大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蓬勃开展,在组织编写的地方教材《海南历史》和《海南地理》中,充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也根据本民族市县历史文化特点,开发出黎锦、剪纸等民族团结教育校本课程,在海南省民族技工学院开设民族特色织锦专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积极推进“民歌、民舞、民服”三进校园试点工作,发放3799套中学生民族服装,举办5场师资培训班,完成了“三进校园”校本教材编写工作。这些教材、课程与国家编写的《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教材一起,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成为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
2011年,海南省民族博物馆、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12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什赤村被中央三部委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通过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民族团结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绿色篇】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海南大部分民族市县处于全省的生态核心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省民族地区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的目标,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对生态核心区实施的逐年增长的生态补偿投入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政策保护天然林、海防林等重要生态系统,促进了中部山区重要的原始热带雨林保护。2013年安排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亿元,将民族地区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全覆盖,补偿标准从2011年的14元/亩提高到20元/亩,达到了中央标准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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