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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凤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8)

下边我具体谈一谈我们北京街道办工作的热点解析。

第一,拆迁问题

我们现在各个城市,无论是北京还是二三线城市都面临着一个拆迁,这里边有的是我们城市现代化建设用地的调整面临拆迁,比如说我们道路的拓宽和交通体系的建设,包括我们很多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你要腾地,你没地不行。所以面临空间优化布局的问题,所以拆迁腾地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第二,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房子原来就是质量普遍低,所以我们危旧房改造量是比较大的。今天我看咱们克强同志政府工作报告里专门讲危旧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那么旧城、旧区的改造、危旧房的改造、棚户区的改造、城中村的改造,所谓城中村的改造就是我们城市发展非常快,原来的近郊区,周边的土地变成城市用地了,就把这块硬骨头,居民村的居民点这个自然村留下来了,这种情况应该说是过去我们在快速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我们没有支付相应的城中村改造、升级的成本,我们城市化成本下降了,降低了。这个账早晚要还,现在是到了还的时候了。那么这里面又涉及一个我们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问题,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问题,以及我们的公共安全问题。当然城中村有它的历史使命,过去我写文章一直讲这个事。它首先是我们城中村原来把它周边地占了,也就成了失地农民,这样城中村盖房就成了城中村居民的钱袋子,就盖了我们的小产权房,同时城中村的这种房子又成了我们农民工的居住的天堂,为我们城市农民工那种低水平的工资提供了一个前提条件,否则的话农民工你没房子住,住不起房子你工厂也开不了工。因为有这个小产权房供给,所以我们城市的农民工的低工资才有实现的可能。所以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非常紧密的一个链,或者叫一个循环的,还不仅仅是一个链条,谁都跟谁之间都有相互关系。

那么现在我们要进行这方面的改造,那么肯定要面临着很多问题,面临的什么问题呢?就是各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引发的群体事件,街道办是处于第一线,反正得让你们冲,来配合这个事。那么这样的话,就使我们工作面临一个既是难点又是热点的问题,怎么看待这个事?我个人觉得,拆迁、占地、改造所引发的社会冲突和矛盾,根本原因或者最深层的原因就是对拆迁收益的分割,实质上对这种土地收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享问题。大家想一想是不是这回事?大家跟咱们政府、跟拆迁钉子户作对,为了什么?补偿不到位,钱少。觉得个人不合算,咱媒体就说城市的英雄,他们保护个人的财产权,然后推波助澜,有的人自焚了,成为一种事件。地方政府官员相当一部分人就受了处分,或者是犯错误,操作不好、不善。当然北京市有些地方就是操作不错,他们跟我说拆迁非常顺利,大家都能够和谐,都能够接受。那么实际上这是一个合作共赢、公平分享的问题。那么如果拆迁成功了,拆迁的关键是在什么地方呢?关键是在政府正确地调解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分割。相关的利益方包括我们的征地拆迁户、开发商、市民和政府,为什么我把市民和政府拉进来,它不仅仅是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关系,现在我说的是这样,人家拆迁户钉子户怎么说,占我这个地开发商赚了那么多钱,凭什么给我这么点?这是他的理论依据。我把这四方结合起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相应的收益他不会进行开发,你的开发就做不成了。政府如果不通过开发取得我们政府相应的收益,就所谓的土地财政,现在媒体一直围剿这个事,我写文章说,说土地财政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是如何用好的问题、完善的问题,而不是把它取缔的问题,也没有相应的好法能够取代。你说我10年以后有法,那10年以后咱们再修订,你现在没有好法,现在咱们想着用房地产税来取代它,房地产税什么时候出台?有些人喊了多少年了,那我写文章我说,我说你一厢情愿,至少近期没有条件,那没有条件咱不能等,现在咱们搞试点、搞研究。那你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日子还得过,城市化进程还要搞。所以土地财政本身来说是一个如何改进、完善的问题,但是土地财政它不等于土地腐败,这是两回事,土地腐败你干嘛把它混一块来讲。为什么把市民,因为最终是谁用这块地谁来买单,你买房子的人负责买卖,租厂房的人来买单。那么市民又面临一个高房价的压力,那么厂商又面临着一个高租价的压力,对不对?所以这里面你说谁是谁非?我觉得都有道理,都是理性人,都有自己的诉求。但是如果这个事干不成,大家都是输家,没有赢家。你说我把这个事搅黄了,搅个三年五年让你干不成,对社会有好处吗?所以我一直主张,政府关键要做好你这个规则制定的角色,拆迁规则、拆迁程序、拆迁细节,怎么组织宣传,同时还要监督执行,同时你政府本身还是一个利益分享者,有人说是政府不能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中国这种特殊的阶段,你没有中国政府的这种裁判,运动员这种职责恐怕也难,但是我们未来的改革方向是减少政府,或者是政府你不能老当运动员。但是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政府主导的这个角色恐怕是永远不会变,如果你变了,我们城市化建设矛盾的调节和缓和恐怕就无解了。

那么现在我们有一些口号恐怕不妥。恐怕说我们的土地收益向拆迁户利益倾斜,这个提法就不妥,实际上它产生很强的误导,因为有的拆迁户可能是利益受损了,有些拆迁户是一夜暴富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区位、不同的补偿政策要进行不同的分析。这种一夜暴富,它会产生一种什么效果呢?它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成本,城市运行的成本、建设成本,同时它的效益是纯负的。为什么?一个巨大的财富突然降临到一个家庭的时候,它会产生一系列的不可预见的负效应,整个社会心理心态都发生变化了,这钱怎么花?家庭关系、亲情关系都发生了裂变。你看看北京市经常搞法治节目,你看打的官司是什么?大部分都是为了房产,房产为什么?拆迁补偿值钱了。原来的亲情不在了,父子成仇、兄弟反目、夫妻离婚这类事,实际上它反映了我们很多社会政策在设计上本身就有缺陷。再进一步说,作为刚才我讲土地这个财政问题,我为什么一直说它是一个中性问题,它是社会再分配的一个重要的工具,城市土地是归国有的,城市土地升值跟你住房的人有什么关系?没关系。它不是马克思讲的级差地租一和级差地租二,你资本家和地主相分。城市的土地升值值钱,是社会投资的结果,是社会投资的积淀。你比如说我们一个地铁修通了,为什么地铁站、地铁沿线的房地价马上就升了?那不是一个社会资本的一种转化吗?所以城市土地级差收益归社会,既合理又合法。那么北京去年可能又卖了1千多亿土地出让权,我说你还得拆迁,你别老说你那个毛收入,你让别人听了心理不舒服。实际上它有一个巨大的一个安置成本问题。所以这里面,从逻辑,从理论上讲,我们很多媒体不愿意讲这个,或者不愿意去把真相、真理来告诉给群众,只强调那个房子是你的,那个小破房子几十年了,砖头垒起来的,像我亲戚家等了几十年了,谁都不上那去住,就等着拆迁,但是就是为了那个拆迁,兄弟姐妹之间都互相不说话,包括下一代。所以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去理解,我个人觉得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政策的导向和舆论导向。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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