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高音炮“还击”广场舞之思考(2)

【案例】高音炮“还击”广场舞之思考(2)

建议:由政府掌握“控音权”

鹿城有关部门曾做过一次统计,鹿城区共有900多支文体团队在各个广场跳广场舞,其中松台广场最为典型,活跃着20多支文体团队。

今年年初,鹿城发布“广场舞公约”,并由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

但在新国光的业主们看来,这次的行动并没有取得实质效果。这就像猫抓老鼠的游戏,执法人员来了,大妈们就调低音量,走了又调高了。

站在和广场舞斗争多年的受害者角度,业主们给政府部门提了个建议:最好将广场分成不同的区块,跳广场舞的、唱卡拉OK的都在各自区块活动,由公园管理部门按规定的分贝数统一播放音乐。市民可以提供播放的内容,但不能自带音响。

吴先生说,对抗不是目的,他们只想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寻找一条科学合理的解决途径。“如果解决不了,那以后他们放,我们也放。”

26万“高音炮”击中谁的软肋?

说起广场舞,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这种发端于改革开放之初,并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演进的群众性娱乐方式,如今却成了颇受争议的活动。泼粪、鸣枪、放狗,反对者几乎祭出了各种手段,努力挤压广场舞者的存在空间。曾经给人们带来欢乐与健康的广场舞,真的要走上绝路?

广场附近的住户们说,驱赶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噪音扰民是主要原因。这就让人有些困惑了:从前人们跳广场舞音量也不低呀,为什么就没有人驱赶呢?广场舞受驱赶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首先,广场舞者受驱赶,说明了我们的社会在进步。老实说,当人们还在为温饱而奋斗的年代,有谁还会在意广场舞那点噪音?可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生活的质量和品质,噪音,雾霾,水污染,食品安全,以及隐私等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始觉醒,这无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广场舞者受驱赶,凸显城市化进程中市民精神生活领域软件建设、硬件建设的缺位,击中了城市规划的软肋。在硬件建设上,主要表现在很多小区缺乏配套的文体活动设施。在寸土寸金的今天,小区里的所谓“广场”其实很逼仄。如果小区里的广场足够大,文体设施一应俱全,噪音扰民的问题恐怕就没这么突出。在软件建设方面,城市化进程中,不少新市民是由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演变而来,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没有习惯城市生活。难怪在一些拆迁安置小区,隔三差五就闻听吹吹打打做斋事。

26万“高音炮”驱赶广场舞者,提醒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小区建设过程中,配套的生活设施要建,商业设施要搞,文体设施不能可有可无,更不能一切从简。开发商讲究利益最大化,政府要舍得投入,更要加强监管。

当然,文体设施建设不可能说在嘴上就拿在手上,需要有一个过程。现阶段完全取缔广场舞显然不是很现实。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政府要动脑筋,除了在场地上想办法,还可以制定相关公约。小区居民也要相互理解,特别是那些热衷于跳广场舞的居民,姿态要高一点,能转移场地当然最好,不能转移的,不妨将跳舞的时间稍微挪一挪、压一压,将音量稍微调调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来挺欢乐的事情,硬是要闹得剑拔弩张,多不好啊。

对付广场舞大妈不能仅靠“高音炮”

广场周边小区住户花费26万元买来“高音炮”对抗广场舞大妈,可见周边居民对于广场舞扰民的憎恶程度。然而,客观理性分析,这样一种“以暴制暴”的对抗方式,只是一种“装备升级”,就算居民们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居民与广场舞大妈间“矛与盾”的对立。如网友所说,这实际上是一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无奈策略。

“对抗”和“战争”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彼此双方都有自己的权利诉求,也都应该受到保护,而降低对抗心理、采取温和的协商方式才是未来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唯一出路。在维护广场舞大妈们的娱乐权利上,和维护小区居民的休息权利上,应该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的获得,不是对抗能对抗出来的,不是“装备升级”能升出来的,只能通过理性平和协商和谈判获得。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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