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满意度: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2)

公众满意度: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2)

摘要:公众满意度与公众期望值有密切关系,同样的公共服务和政府效能,对于期望值高的民众来说评价会偏低,而对于期望值低的民众来说评价则会偏高。

 

  怎样构建公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需要说明的是,公众满意度和公众评价只是老百姓的主观感受,并不能充分显示一个城市公共服务的全貌。而且,由于不同城市公众的个体差异,满意度也不能绝对显示各个城市公共服务的优劣。公众满意度与公众期望值有密切关系,同样的公共服务和政府效能,对于期望值高的民众来说评价会偏低,而对于期望值低的民众来说评价则会偏高。一般来说,一个城市越富裕、市民受教育水平越高、开放度越大,公众对当地政府的期望就越高。在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重视公共服务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为什么公众满意度与公共服务的投入没有明显相关性?因为政府的效能不高,投入与产出、结果之间不成比例,甚至结果是负面的。有时候GDP增长了,但人心丧失了,这就是负面结果。政府忙忙碌碌,但老百姓并不满意,症结就在于此。公众的满意和对政府的信任就是公共服务最重要的结果,因此必须更加重视对于公众满意度的测量。

其次,重点加强对住房、医疗、环保等领域公共服务的改善。如上所述,城市公共服务不同领域的公众满意度是不平衡的。其中,基础教育在9个领域中排名第二,与通常人们“上学难”的印象有较大的出入,但住房、医疗、环保成为公众最不满意的3个方面,与我们的日常感知是一致的,需要加大力度予以有效改进。

再其次,城市公共服务不仅是城市层面的事情,国家层面也应出台政策予以解决。目前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和地方的责权不平衡,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哪些公共服务以中央政府提供为主,哪些以地方政府提供为主,哪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提供。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最后,切实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相对于公共服务提供,政府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深化政府改革势在必行。在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公共服务投入的同时,服务型政府建设更需要地方政府在政府体制、信息公开、公民参与等方面予以改进。为此,要破除唯GDP增长论,大力推进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授。本项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建构与战略路径研究”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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