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国食品安全将与国际接轨值得期待(3)

【案例】我国食品安全将与国际接轨值得期待(3)

客观来说,真要彻底改变食安问题频发的现状,标准与国际接轨固然很重要,但这只是其中的一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整个流程中,标准、监管和处罚是一个都不能少的。标准与国际接轨,固然能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模式,提高食品质量,但这毕竟只是一种纸面上的安全,能不能照进现实,还得看监管与处罚如何对接。这一个是要事中监督,一个是事后追责,倘若这两环都能“硬起来”,对于改善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来说,必然是令人欣喜的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监管上,美国强调食品安全以预防为主,特别注重加强源头控制。而欧盟,早在1997年,就开始逐步建立起了食品追溯制度,可追溯性,通俗地讲就是要求食品配有“身份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杜绝“无头案”,让任何责任都有相关的责任主体。

而在处罚上,各国也是“各显神通”。英国政府规定,食品加工者若在食品安全上出现问题,通常会被处以5000英镑罚款或3个月以内的监禁。在韩国,生产企业制造有毒食品的话,十年内将被禁止营业。而在德国、美国等地,其惩罚性赔偿的额度,足以让生产者倾家荡产。而在加拿大,食品召回管理是最后的防线,一般分为自愿召回与强制召回,后者需食品检验署发布召回令,违反召回令会被视为犯罪。

各国不分巨细的监管模式,以及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的处罚模式等,都是确保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屏障。就此来说,要确保食品安全,应全方面与国际接轨,即处罚、监管与标准都要与国际接轨,且一个都不能少。如今,希望这些都能在我国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有所体现,以便更好地呵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我国已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整合食品安全标准,让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两年内与国际接轨,这可以说是食品安全建设的重要步骤。有了更完善的国标,生产企业就有了可以全面参照的标准,监管者也就有了一把科学的标尺。

将有更完善的国标是好事,不过从相关报道中,我们还看不出未来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以强制性国标为主还是以推荐性标准为主。从此前的经验来看,这个问题实在不容忽视。例如,一次性纸杯的新国标当中明确规定纸杯在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增白,原料不得使用回收材料,但是该国标实施后不少媒体采访发现,因为这个国标属于非强制的推荐性标准,所以遭遇落地难。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不要把食品企业想象得太自觉,涉及国民安全的领域不妨全都采用强制性国标。

“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将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这一点也很值得期待。以往,在一些国标的制定过程中相关企业参与得过多,结果导致某些指标只是在符合“龙头企业的通行做法”,甚至于“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的说法成了冠冕堂皇的宣传口号。

即便是龙头企业,也只是“运动员”,如果让运动员兼职做裁判员,也就难免会出现“馒头国标”之类的现象,或者出现“国标被企业绑架”的争议。在全面整合、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过程中,我们期待着包含企业利益的标准都被清理出去,从标准的制定流程到最终结果,都能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

2000万元的投入不算少,两年的时间也不算短,只要摆脱了企业的干扰、利益的纠葛,我们有理由相信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会一切以国民的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打造出一个科学的体系。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体系即便在目前看来比较完善,也还是要有一个“自动升级”的程序,否则就有可能跟不上食品添加剂的“发明速度”。

不过话说回来,有了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不代表食品安全会自然而然地与国际接轨。例如,近来让大家恶心不已的“臭脚米粉”,就和有没有标准没什么关系。据新华社报道,东莞的一家米粉厂在生产过程中,车间工人赤脚踩着米粉,甚至在米粉堆上睡觉。

“臭脚米粉”的出现说明,即便是很简单的规矩,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也难以落地。那么,在完善、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起来之后,怎么使之从纸上走进现实,就是一个更重要的课题。正所谓知易行难,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厂家是不是有主动执行标准的动力,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前两天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国务院食安办主任、食药监管总局局长张勇表示: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对于这样的话,我们举双手赞成。所以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最期待的还是监管的流程与标准、监管的执行力可以尽快与国际接轨。驻厂监督制度、源头追溯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管者渎职追究制度,都是发达国家常见的做法,我们期待这些“国际惯例”能尽快走进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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