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价值观变迁与核心价值建构(2)

改革开放以来价值观变迁与核心价值建构(2)

三、民主与法治

“民主”的原初含义意即“人民的统治”或“大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含义是指“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既是一种国家制度形式,又是一种价值理念。民主与法治(和法制)是密切相关的,民主必须以法治(和法制)加以保障,并通过法治(和法制)加以推行。民主和法治是人类所追求的核心价值,更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重要的核心价值。

不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手段。毛泽东对民主有过深刻思考和系统论述,在与黄炎培的“窑洞对”中就认为已经找到了民主的“新路”。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人把民主运用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宪法。1962年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对民主和民主集中制作了非常系统的阐述。但是,后来民主却演变成为专政的手段和工具,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鼓动和推行所谓“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民主,于是,“一言堂”和家长作风盛行,个人崇拜登峰造极,专政变成了暴力,人民民主权利被剥夺殆尽,法治(和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和践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民主精神和法治精神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逐渐被确立。作为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指出,改革“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⑦。而且,“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⑧。邓小平把政治民主化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并且要“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⑨。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各种关系,譬如要处理好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因为“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⑩;“要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改变过去那种“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11)的状况。邓小平的上述论述对当前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治民主化进程和法制建设遇到了两个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这就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对政治体制改革进行新的探索,而这一探索不是一蹴而就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在法律维权意识增强的同时,民主参与意识却有所弱化,这主要是由于当今中国社会已由过去的“过度政治化”蜕变为“过度私人化”和“过度经济化”,由此导致了相互关联的两个结果:一方面是公共性的退隐,另一方面是公众开始更加注重个人物质生活的改善,视个人物质生活的改善为人生最大目标的功利意识开始在社会中蔓延开来。这就出现了一种以单向度的利益原则构建秩序的趋向。因此,在重构民主与法治的核心价值时,也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积极探索政治体制改革的新内容和新形式,以更大的胆识从制度上更好地设计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框架;第二,调动和提高公民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12)。不容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民主与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可喜成绩,民主与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必将日益深入人心。

四、道德与诚信

在任何社会里,道德与诚信无疑是重要的核心价值。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道德和诚信既备受关注又饱受诟病。通常的情况是:人们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道德和诚信总以一种批判的眼光和态度加以对待,从20世纪80年代理论界的“道德滑坡论”,一直到当前对社会诚信的深深忧虑,莫不如是;而人们在对现实道德和诚信表达不满和忧虑时,常常以一种怀旧和疗伤的心态去缅怀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道德和诚信。

其实,对改革开放之前与之后道德和诚信的态度之所以会有上述区别,主要由以下三个因素所决定:(1)改革开放之前与之后某些道德标准发生了变化,即改革开放前被认为是道德的,改革开放后却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反之亦然。譬如,改革开放前人们认为竞争是资本主义的本性,商品交换是投机倒把行为,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政治斗争中的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却被赋予了道德合法性;而改革开放后人们认为竞争和商品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合乎道德的,追求最大利益等功利主义行为被赋予了道德合理性,如此等等。它们反映了不同的时代要求和道德的具体性和时代性。由此亦可清楚地看到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核心价值的道德已被重构。(2)改革开放之前与之后的道德和诚信所面临的境遇发生了变化,必然导致人们对改革开放后道德的负面评价更多。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是单位社会和村落社会,传统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血缘家族关系基础之上的,但二者有一点是完全一致的,即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和传统中国社会都是封闭的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即在单位内、在村落里、在血缘家族内,人们都因相互熟识而遵守着单位、村落和家族里的道德,相互讲诚信,否则就无法在单位、村落和家族里生存。众所周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却是开放的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已经缺失了熟人社会的约束机制,加上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作用,在公共生活中道德和诚信的缺失就似乎“在所难免”了。(3)诚信的缺失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论从中国文化还是从西方文化来看,诚信在中国都遇到了一个“无根”的问题。在中国文化中,“信”是建立在“诚”的基础上的,但“诚”在强大的市场经济面前往往非常脆弱,“信”与“诚”必然出现割裂,并沦为一种纯粹实用的经济理性的工具;在西方文化中,“诚信”是建基于契约观念之上的,但中国的契约观念虽然随市场经济的建立而逐渐得以确立,却毕竟还受到各种各样与契约观念相背离的因素的制约。这样,中国当前的“诚信”在“诚”和“契约观念”都缺位的情况下,确实有一个艰难的重构过程,既要从主体层面重构道德之“诚”,又要从制度层面重构社会的契约观念和契约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变迁对道德的影响既具有进步性也具有退步性。这样来理解改革开放以来的道德究竟是“爬坡”和进步还是“滑坡”和退步,也许就不会得出非此即彼的结论。譬如说,从一元价值观向多元价值观、从整体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从神圣价值观向世俗价值观、从精神价值观向物质价值观的转变,都与道德有着深刻的关联性,这些转变相对于改革开放前只讲一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神圣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而言,带来了道德上的进步;相反,它们又导致了改革开放以来道德价值观的某些混乱和利己主义、世俗主义、物质主义和诚信缺失等道德趋向,这无疑又是一种道德退步。所以,应该以辩证的眼光、思维和态度来思考和对待改革开放以来的道德进步和退步问题。

道德和诚信建设是极其复杂而艰巨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高度重视道德和诚信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13)。加强道德和诚信建设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基础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根基和实质就是道德和诚信。可见,加强道德和诚信建设对于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大意义,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道德和诚信被建构为中国社会核心价值的根据和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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