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裁伊朗的现状、效果及影响

美国制裁伊朗的现状、效果及影响

一、对伊朗制裁的现状

自2003年伊朗核问题成为国际焦点以来,美国持续加大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力度。迄今,美国已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四个制裁伊朗决议,即2006年第1737号、2007年第1747号、2008年第1803号与2010年第1929号决议。此外,美欧还出台单边制裁法案,并敦促日本、韩国、中国与印度跟进对伊朗制裁。

(一)美国加大制裁力度,集中在能源、金融两大关键领域进一步打击伊朗

第一,为了强化对伊朗原有制裁措施的效果,2011年12月31日,美国公布《2012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重点强化对伊朗中央银行及相关银行的金融制裁。法案第1245条规定,自2012年6月28日起,如果某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继续通过伊朗央行从伊朗购买石油,美国就切断该国所有金融机构与美国银行体系的联系,这是美国第一次将金融制裁扩大到所有外国金融机构,目的是切断伊朗中央银行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系。根据该制裁条文,伊朗与SWIFT(位于比利时的国际电子银行网络“环球银行间金融电信学会”)的业务管道被切断,金融业务与对外贸易遭受重创。

第二,2012年7月12日,美国财政部再次推出新制裁措施,将制裁范围从金融扩展至贸易、能源和人员等多个领域。7月3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下令对伊朗能源和石化部门采取额外制裁措施,同时还对向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朗蒂夫国际贸易公司和伊朗中央银行提供物质支持,或者向伊朗政府提供金融帮助的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目的是进一步深化细化制裁措施,阻挠伊朗采用其它途径规避制裁。同时,美国要求国际社会采取实质性措施配合其制裁,警告“任何国家要么与美国做朋友,要么与伊朗做生意”。美国不断收紧伊朗的生存空间,使其难以利用大国矛盾从中渔利,也使其他国家更难在制裁问题上对美虚与委蛇。

第三,2013年1月2日,美国公布新财年《国防授权法》,不但加强在能源、船运、造船领域的制裁外,还将限制伊朗在贵金属、石墨、铝、钢铁、冶金用煤和一些商业软件领域的贸易,并特别规定限制易货交易,防止伊朗规避制裁。2013年2月与5月,美国再次出台类似制裁措施,不断“把螺钉拧紧许多”。2013年11月24日,伊朗与六国在日内瓦达成临时协议,伊朗同意暂停部分核计划以换取西方国家放松部分制裁。自2014年1月20日协议生效以来,西方国家放松针对伊朗能源、石化、重金属、汽车以及航空等领域的制裁,并将逐步解冻伊朗约42亿美元的海外资产。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显示,2014年2月伊朗的日石油出口量达到165万桶,成为20个月以来的最高水平。[1]但日内瓦会谈只是迈出了全面解决伊核问题的第一步,未来核谈判还存在诸多难点。

(二)美国敦促相关国家加入制裁伊朗行列,加剧伊朗困境

首先,欧盟跟进美国对伊朗制裁。1996年美国出台《伊朗制裁法》时,欧盟因经济利益受损而强烈反对。2005年8月,伊朗拒绝欧盟三架马车在核问题上的斡旋建议,即放弃获取核燃料,换取与欧洲加强政治和经济关系。在长期斡旋核问题无果的情况下,欧盟态度转趋强硬。2010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第1929号决议出台后,欧盟理事会于7月26日通过进一步制裁决议,制裁内容紧紧追随美国6月底出台的对伊朗制裁法案,主要内容是禁止向伊朗能源行业提供投资、技术支持及转让。随后,西班牙最大的石油巨头雷普索尔公司、皇家荷兰壳牌公司、法国的道达尔石油集团等欧洲能源巨头陆续从伊朗撤出,众多保险公司与银行也随之退出伊朗市场。由于许多欧洲银行拒绝给与伊朗相关的贸易项目发放信用证,造成伊朗与欧洲贸易往来急剧下滑。2012年1月23日,欧盟确定制裁伊朗石油产品的具体细则及时间表,规定欧盟成员国不得再进口伊朗石油及石油产品,现有合同须在当年7月1日前完成交易。条款同时规定,冻结欧盟与伊朗中央银行及其它国有银行的一切交往,停止与伊朗的钻石、黄金及其他贵金属交易,停止向伊朗委托铸造金属货币和印制纸币。此外,还对伊朗武装部队实施制裁。2012年7月1日,欧盟全面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和转运石油,禁止为伊朗石油贸易提供融资和保险服务。欧盟进口伊朗石油约占伊朗总出口量的20%,制裁使伊朗遭受重大损失。[2]2012年12月,欧盟再次出台“迄今最严厉的对伊制裁措施”,再将制裁范围扩大到金融交易,出售船运设备和钢铁,以及进口天然气等领域。

其次,其它相关国家在美国压力下跟进对伊朗制裁。伊朗三分之二的石油销往亚洲,2011年中国、日本、韩国和印度的购买量占伊朗石油销售量的60%,其中中国20%,日本17%,印度16%,韩国9%。[3]在美国力促下,韩、日与印度已从2011年底开始大幅减少进口伊朗石油,从科威特、卡塔尔、伊拉克和沙特的原油进口则相应增加。根据韩国国家石油公司的数据,2012年韩国从伊朗进口的石油总量为5614.6万桶,同比下降35.6%。日本与韩国还宣布2013年进口伊朗石油将分别减少15%与20%。[4]2012年中国从伊朗进口石油同比减少18%,从2011年的日均55万桶降至日均45万桶。[5]同时,从2011年下半年起,中国三大石油公司都放缓在伊朗的石油作业。中石油推迟南帕尔斯第二期天然气田的钻井工程,中海油撤走帕尔斯气田的人员,中石化推迟亚德瓦兰油田的动工日期。相关国家的措施使伊朗经济遭受重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