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方面:
一)有意识地加大激励机制的使用,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公民自觉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1、推行“守法获奖”
比如公路管理部门可以推行的“守法获奖”,如:如果涉路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循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施工标志、安全标志等设置规范、清晰、齐全等,可以适当减免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用。
2、对举报、揭发和提出良好建议的公民进行奖励
鼓励民众检举揭发违规违法现象,对举报揭发者进行奖励;鼓励民众对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好点子、好建议,并适当奖励。
二)淡化管制,突出服务,打造服务型机关。
随着新时期行政目标从弱化行政权力管制职能转向强调行政的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履行职能方式方法的改革必然成为公共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突出这种意识,即淡化管理、突出服务。
三)阳光执法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是美国进步运动的主要人物,被称为人民的律师,他的至理名言是: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公平公正,因此阳光执法应该是未来执法的必然选择。
2006年,鹤壁市一位司机因民警“隐蔽拍摄”超速时没有告知,将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最终,交警支队取消了对他的行政处罚。
透明而不是隐蔽,这是阳光执法的根本要求,“摄像头事件”折射出公安执法理念的转变,而这也是中国未来执法的根本趋势。
“平和”、“文明”方面:
一)推行“柔性执法”,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益。
柔性执法是一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它要求执法人员将批评教育、劝诫、警告、引导和行政建议等“柔性手段”融入到监管执法过程中,将过去单纯依靠打击、处罚的硬性执法方式转变为警示、监管、指导等管理服务中来。柔性执法符合每个人希望被他人尊重、肯定和自我实现需要的心理特点,更多地代表了民主、协商与沟通的法治价值。
“规范”方面:
一)将信息化融入到执法过程中,以信息化促进执法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将信息化更加大范围地覆盖于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贯穿各项管理的全过程。
三、执法手段的创新
执法手段的创新包括:执法信息化、自动化、制度化、综合化(城市管理的必然趋势)等。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涉及到一些科技问题,即将科技服务于执法,其宗旨是为了使执法更便捷、更透明、更高效。我们在此不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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