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肉”上餐桌 消费者也有责任
吃自助餐,“按需取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和礼仪。在自助式的烤肉店里,客人为什么会剩下那么多肉,答案不言自明。正是一些客人取的肉量超过了自己的实际需要,最终吃不完剩下,才使得餐厅有了“废物利用”的机会。
当然,面对盲目大量取食的顾客,餐馆可以进行提醒,也可以像有些自助餐馆一样事先声明对吃剩的食物收费,而不应该把剩下的食物再卖给别的客人。但餐馆有错不等于顾客做得就对,不管怎样,顾客在烤肉店里“易口水而食”,一些不太文明的消费者也难辞其咎。
同样,即使普通饭店,上一拨客人的剩菜剩饭再次混入新菜中给下一拨客人吃,这样的情形也不是没有。而商家这么做的基本条件,也是源于我们的陋习:点菜太多超过了实际需要,而且剩下的又不打包带走。这样做看起来潇潇洒洒,其实只会成全商家,作践自己。
对于无良的商家,有关部门当然应该严惩,对于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我们当然应该谴责。但作为消费者来讲,我们自己也应该把好属于自己的那一道关口。
普通消费者也许不能到后厨检查餐馆的操作,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到不剩饭剩菜,不让“口水肉”、“口水菜”再上餐桌。
“口水肉”拷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继几大洋品牌快餐巨头供货商上海福喜供应“过期肉”之后,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的“口水肉”又被公诸于世。接连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令公众目瞪口呆。如果说外资企业“上海福喜”还存在某种程度南橘北枳水土不服的话,那么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的“口水肉”则纯粹是“坑害同胞没商量”了。
餐饮从业人员须具备基本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禁止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这些最基本的餐饮行业从业原则,在这家烤肉店眼里“那都不是事儿”。即便暗访记者表示没有健康证明、切菜前打算先洗手时,也被告知“不需要”“没必要”。如此视法律法规于无物,不知监管部门怎么看?在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问题加大规范、惩处力度的背景下,上海福喜的“过期肉”“腐烂肉”,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的“口水肉”“臭鱿鱼”,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简直就是明晃晃地挑衅哪!
顾客吃烤肉时大概不会想到这或许是别人吃剩的、说不定还沾着他人口水,吃鱼片大概也想不到这鱼曾被很多只脚踢来踢去在地上溜达了半天,更想不到切菜刀曾用来当铲子铲垃圾、3秒钟洗一个盘子的洗碗工还肩负徒手穿肉串的“重任”。或许我们曾怀疑过烤肉店的卫生情况、食品安全问题,但绝对想不到是如此不堪、令人作呕!烤肉店如此无视法律法规,无视顾客身心健康,不知监管部门知道吗?食品安全监管又去哪儿了?
大概烤肉店也知道自身猫腻为社会所不容,因此做事很保密。比如食客残留的剩菜要经过后厨稍作整理再端到前台,再比如后厨不仅对食客是“禁地”,即便前厅服务员未经允许也不得擅入,前厅经理“不该去的地方别去”可谓语重心长涵义隽永。不法商家的“隐蔽”行为遇上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监督检查,结果可想而知。记者能暗访,监管部门为何不能?餐台循环播放的“对于客人已选的食品,本店绝不会回收使用”的声明,不知在打谁的脸?在“口水肉”面前,《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又将何以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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