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杜绝“口水肉”上餐桌 须实现对餐饮业全方位监督(5)

【案例】杜绝“口水肉”上餐桌 须实现对餐饮业全方位监督(5)

【启示与思考】

“前堂富丽堂皇,后厨乌烟瘴气”,可以说是不少餐馆的真实写照。打击无良商家、消灭不卫生食品,仅仅依靠执法还远远不够。对此,要实现对餐饮业全方位的监督,必须全面调动社会力量,让消费者能够参与到食品监管中,才能用最小成本为消费者编织起最严密的保护之网。

但是,我们需要明白的是,面对众多的餐饮饭店,监管部门的查处必然会是困难重重的,不可能将所有饭店的这种行为查得干干净净。因此笔者认为,不吃“口水肉”必然要靠监管部门的查处,但其实也应该依靠我们每一个人。

要达到这种效果,最亟待解决的就是社会监督权的监督途径问题,这就需要在餐饮业全面推行厨房透明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到餐饮行业,就是消费者有权知道食品是否健康、是否过期、是不是“回锅肉”、餐厅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厨师有没有健康证。然而,现实中,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往往被“厨房重地,闲人免进”等牌子阻拦在厨房门外,后厨卫生条件如何,人们难以知晓,更无从监督。

因此,在厨房如此神秘、如此难进的语境下,就有必要将厨房透明化上升到立法高度,真正让消费者的知情权有用武之地,除了一些确实涉及商业秘密的已备案区域,消费者本应畅行无阻。只有让消费者有能力对自己权益负责,让权利行使成为可能,才能改善餐客不互信现状,并对餐饮业实行起严丝合缝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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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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