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30多年改革的总体特征,人们更多地是用“渐进改革”来概括。这既合乎改革进程和实际状况,也与苏联东欧导致党亡政息、民族分裂的“激进改革”相区别。渐进性改革对我国不仅是必要的,实践证明也是非常成功的。可以说,我们得益于渐进性改革,我们从中大受其益,表现为:改革起步稳妥,推进有序;逐步积累经验,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尽最大可能增进共识,减少观念和利益阻力;布局谋划时间充足,改革措施出台周密而慎重;避免社会震荡,没有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等等。正是有赖于此,改革使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华民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我们在肯定和推崇渐进性改革的时候,绝不可对渐进性改革作机械化、片面化理解,更不能以渐进性思维框架去解释我们曾经的改革并要求我们当下的改革。
准确理解改革的整体特征
渐进性是我国改革的总体特征,但这一特征并非绝对、唯一。在总体特征之下,改革在推进和深化过程中会呈现出多姿多样的形态,会展示出五彩缤纷的精彩。渐进性总体特征,并不能替代和覆盖改革所有方面、所有领域、所有时段呈现出来的具体特点,而恰恰是以这些具体特点为支撑和依赖的。
纯粹的渐进性改革,是不现实的,也是有缺陷的。一味追求改革的渐进性,一味追求改革的循序渐进和四平八稳,一味追求改革措施被人人叫好并等待八方回应,不仅不能真正推进改革,甚至会窒息改革的生机、将改革送入死胡同。纯粹的渐进性改革,因其背离了变革旧体制、调整旧模式的改革本性,也就不称其为改革。
去除对渐进性改革的纯粹要求,就需要在“改革”视域下理解渐进性,需要凸显渐进性进程中的改革内涵和改革本质,亦即把渐进与突进、渐进与突破联结起来。渐进与突进、突破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实质上是合二为一的、对立统一的,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包容,甚至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渐进性改革并不排斥突进、突破,甚至要纳突进、突破于自身,以突进、突破为补充,以突进、突破为自己开辟道路。也正有赖于一系列的突进与突破,改革才不至于浅尝辄止,开放才不至于半遮半掩,发展才不至于平铺直叙。我们在接受“激进改革”教训的同时,一定要避免单纯渐进性改革的弊端。
这就是说,我们应当看到:渐进中有突破,渐进性改革中必须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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