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小城镇发展依然是项大政策
我国要实现现代化,最大的一个瓶颈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化水平问题。现代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一般都在75%~80%甚至更高,而且城乡之间几乎没有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设施的差距。而我国城市化率到2011年才52%,这还是把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户籍人口也算作城镇常住人口得到的统计结果,若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城市化率只有35%。从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来看,城市化发展一般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城市中心化”,大量人口向城市中心集中;第二个阶段是“郊区化”,城市向郊区辐射,人口向郊区分散;第三个阶段是“逆城市化”,实际上就是城乡一体化,由于城乡交通的便捷以及城市的交通拥挤、空气污染和高房价,城市人开始向乡村搬迁,多数居住在乡村的人不再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乡村由于城市人的到来,商场、酒吧、邮局、学校、诊所、储蓄所等生活设施丰富起来,农村重新获得繁荣。我国发达地区城市化发展已经应该到第三个阶段了,但这个发展阶段却因为体制的障碍,没有自然地出现。我国出现的情况是,城市化大大地落后工业化,到2012年,在GDP当中,农业的增加值所占的比重已经不到10%,但农业劳动力在全国从业人员中的比例还有36%,居住在乡村的农民还有48%。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城市化将继工业化之后,成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道路,将成为今后乡村发展的一个主题。在这种背景下,小城镇发展问题获得了新的战略意义,促进小城镇发展和繁荣重新成为一项大政策。
1.让小城镇成为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渠道。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像一些拉美国家和韩国那样,把70%的人口都集中到大城市。目前我国的1.6亿外出农民工,60%以上集中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20%以上在县级城市,小城镇吸纳的外出农民工,不到20%。但目前大城市已经普遍出现空气严重污染、交通极为拥挤等“城市病”。现在我国农业人口6.7亿,按未来我国城市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较快速度计算,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约60%,那也还有约5.5亿人生活在农村。其实城市化率也并非越高越好,很多发达国家还有20%的人居住在乡村,但是依靠农业生活的人不到3%,而且城乡生活水平没有太大差别。我国要想使小城镇吸纳更多的农村转移人口,就要想办法逐步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差别。小城镇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就是成本低,根据一些地方调查的估算,从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来说,小城镇吸纳一个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成本只有大城市的十分之一。
2.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乡发展一体化包括很多内容,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户籍管理、卫生防疫、治安消防等等。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下乡。财政体制眼睛要往下看,要充实基层财政,把为农民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费用纳入公共财政。人是跟着钱走的,有工作机会、有生活便利条件,才会有人的集中居住。在一些发达国家,由于没有太大的城乡差别,城乡的分界其实就是按人口居住的聚集程度,往往2000人以上的居住点就是城镇了。我国很多行政村都居住着几千人,但与城镇的生活差距还是非常巨大,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家里还没有抽水马桶,有无抽水马桶有时是比人均收入更可靠的衡量生活状况的标准。就是小城镇,生活设施与大中城市也有很大差距。到2012年,我国还有20%的小城镇无集中供水,86%的小城镇无污水处理设施,小城镇的人均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仅为城市的20%。可以说,破除乡村二元结构,实现社会体制上的城乡一体化,将是改革开放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小城镇和乡村工业发展、取消农业税和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制之后,在农村进行的第四次大变革。
3.让农民普遍富裕起来。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有诸多指标,但比较难以实现的一个指标,就是让农民普遍富裕起来。从全国来看,很多社会阶层富裕起来了,但务农的农民作为一个整体还没有真正富裕起来,只有中国的农民富裕起来了,中国才真正实现现代化了。我国大多数地区人多地少,全国平均每个农户不到半公顷土地,是欧洲发达国家平均每个农户拥有土地的1/60到1/80。农民不可能完全靠土地耕作富裕起来,能够实行规模经营的,也只是极少数农民。绝大多数农民要富裕起来,必须兼业,也就是从事二、三产业,或者说主要的收入不依靠农业。如何在农村为农民创造增加收入的机会,使农村聚居点繁荣起来,是全国在城市化过程中要高度关注的大问题。正如有的农业专家所指出的,在快速的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农村的凋敝,农业的衰败和农民的被边缘化(陈锡文,2012)。
4.想办法盘活农民的财产。对于目前的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最大的财产恐怕就是房产。要想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首先要想法盘活农民的房产。现在农村居民的住房,是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但直到现在,农民的住房并没有完整产权,既不能抵押,也不能出售。实际上,在一些发达的地方,城市1小时交通圈中很多村落的农民的楼房,因为农民进城而有三分之一闲置,这是一个很大的浪费,也造成经济效益的损失。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1小时交通圈和2小时交通圈将覆盖城郊大部分农民住房。城市居民购买或租用城郊农民住房,也会带动农村的发展和繁荣,增加农民的收入。盘活农民的房产,不仅有利于农民的生活改善,也有利于平抑城市的房价。盘活了农民的财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才能真正落到农民自己的手里。
5.保持乡土田园风光。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农村的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都涉及土地的调整,但我们一定要有发展的眼光,要千方百计保护好农村的环境,那是我们整个国家呼吸的“肺叶”,一旦环境破坏了是很难恢复的。我国各地各具特色乡土田园风光,是活在我们民族集体记忆里的美丽中国,必须通过立法来永久性保护乡土田园风光。城乡一体化并不是城乡一样化,不是把农村变成城市。所谓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在使农民能够享有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公共服务的同时,农村还能够保持田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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