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要分清公私的界限

党的干部要分清公私的界限

对一个人来说,有私心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把握好“度”,尤其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一定要多存公心少存私心,多办公事少办私事,多谋公利不谋私利。作为党的干部,一定要分清公私的界限,处理好公事与私事之间的关系,切莫公私不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要知道,公务员、人民公仆中的“公”指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和公道、公平、公正、公开办事,而不是说只要做了公务员、人民公仆,吃的喝的用的住的都该由公家报销了,就可以把私事当成公事来办了,就可以胡作非为了。现实中,一些人一旦与权力有染,就完全把自己由公仆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公家人”,他们借机中饱私囊,恨不得把公家的财物都据为己有。诸如自己吃饭,公家埋单;子女上学,公车接送,甚至连一些生活日用品都要由公家报销等等。久而久之,这样的人就会由小贪变成了大贪,直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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