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政放权是释放改革红利的关键 (2)

四川:简政放权是释放改革红利的关键 (2)

摘要:当前,市场主体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力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力,不仅需要解决权力越位、错配和闲置问题,还要建立合理的权力传递和反馈机制,该放的权力要放到位,不该放的要在“阳光下运行”。

要实现有效放权,还应研究放权对象的需求,实现有针对性的放权、有效率的放权和有目的的放权。例如,向地方放权,就要明确地方到底需要什么,什么样的放权才能充分激活地方的首创精神,什么样的权力才是市场急需的,而不是只放对自己无用的权力,却不管地方和市场的实际需要。向企业放权同样如此,需对企业发展需求深入了解,解除行政权力对企业的过度干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向社会放权,则要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的及时有效沟通,充分反映群众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正、提升公共服务。

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让简政放权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意义十分重大。落实这些决策,必须要跳出“只说不做”的怪圈,走出“越减越肥”的误区,打通“中梗阻”,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真正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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