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创新试点市场化建设。加快建立鄱阳湖流域排污权交易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建立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机制,协调上中下游地区排污指标,通过市场化的《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同》,收取交易费用;探索碳汇交易补偿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在江西设立中国南方森林碳汇基金,推进碳汇造林和碳减排指标有偿使用交易,探索长江流域下游发达地区向上游欠发达地区购买碳排放指标,以抵消下游地区的减排任务;以节能减排交易所为基础,以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为平台,完善交易细则,建立统一的排污权、碳排放交易市场。
建立提升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机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服务的需求加大,生态产品的稀缺性进一步凸显。江河源头地区大多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这些地区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应把提供生态产品、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作为其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更积极主动地改善环境。应进一步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不唯GDP论英雄,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差异化的绿色政绩考核体系。从长远来看,消除贫困和维护良好环境之间不但没有矛盾,而且可以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比如,我省出台了《2013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对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予以差别化分类考核评价,提出建立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地区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增加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环境质量、社会保障覆盖面等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在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考核指标包括GDP、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在限制开发区域,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考核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等指标,不考核GDP、投资、工业、财政收入、城镇化率等指标;对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如“五河一湖”及东江源核心保护地区,主要考核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不考核GDP、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城镇化率等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的调整必将有效引导各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地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实施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工程,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态产品的市场化购买等渠道,实现生态平衡和生产力提高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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