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进步(2)

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进步(2)

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核心是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关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国法治与西方“宪政”的根本区别。树立牢固的党的领导观念、牢固的人民主体地位观念,同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是完全一致的,不能割裂开来。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务必增强战略定力

建设法治中国是长远战略目标,也是宏大系统工程,必须实事求是,稳中求进。

所谓长远战略目标,就是说建设法治中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要考虑三年、五年,也要考虑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要久久为功。

所谓宏大系统工程,就是说建设法治中国涉及方方面面,必须通盘考虑、整体考虑、系统考虑。不能草率从事,不能急于求成。必须实事求是,稳中求进。

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最重要的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解决问题导向。看到问题、正视问题,才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的工作是这样,复杂的工作更是这样。心中有数,主要是对存在问题心中有数。以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为例,这些年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面临的问题仍然不少。在法律规范体系方面,现有法律体系中不协调、不一致、体系性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在法治实施体系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不文明执法、选择性执法、牟利型执法,不公正执法和不作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法治监督体系方面,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现在依然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时有发生,监督不到位特别是人民监督不到位仍然是突出的薄弱环节;在法治保障体系方面,法治保障体系的部门化、行政化现象普遍,执法司法保障的低职业化现象严重;在党内法规体系方面,有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不够,有的滞后于国家法律法规建设。这些问题涉及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解决问题导向,就是引导大家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扎实提高各级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还要看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任重而道远。各级干部务必增强战略定力。要正确对待困难,正确对待复杂矛盾和问题。共产党人就是在战胜困难的千锤百炼中成长的,就是在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中发展壮大的。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共产党人的基本信念,都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这也是实事求是的根本要求。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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