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部署,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和关注。如何准确领会全会精神,把握依法治国清晰脉络?在这里,我们用关键词带您梳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助理解全会精神。
——编 者
关键词①依宪治国
记者 黄庆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为什么说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分析主要理由有三:
其一,宪法是法,但不是一般的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法治国的“法”自然首先应是宪法。
其二,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规定的是国体、政体、国家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等内容,调整的是与国家治理最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治国当然首先要依宪法。
其三,宪法相较于一般法律,具有最大的稳定性,其制定和修改都必须经过特别的程序,它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准据,要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国家的稳定,依法治国就必须首先坚持依宪治国。
我们怎样坚持依宪治国呢?姜明安认为,要坚持依宪治国,其途径主要有三:
其一,不断培养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宪治国的理念。
其二,健全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宪行使公权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
其三,健全和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关键词②法治体系
记者 张 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复兴之路上的一次历史跨越。国家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只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人心,才能在利益与诉求更加多元的未来,使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只有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得到发挥,才能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一条长治久安的康庄大道。
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历史经验中的一次文明自觉。从曾经的无法无天到今天的法治中国,法治体系凝结着共产党人深刻的历史教训,传递着呼唤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声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体系吸收着中华文明德治礼序的文化基因,积淀着五千年传承的历史厚重;遵循良法善治,征服人类自身,法治体系汲取着世界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分享着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却标志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跨越。这要求我们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迈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优”,从而实现法治新常态。
关键词③改革于法有据
记者 徐 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新论断意味着过去通过政策引领改革的方式不再适用,今后要更多地通过立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为什么要变“政策引领”为“立法引领”?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法治的前提是制定良法,制定良法的前提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严格程序下制定出的法律,与单方面出台的政策相比,可以较好地克服部门和集团利益,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崇高的地位,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应受到制裁。如果以改革的名义不断突破现行法律,甚至违反宪法规定,法治的权威与尊严何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许多重要改革举措,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放开单独二孩等,这些改革都体现出立法机关为其授权。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进,维护了法治的权威与尊严。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立法不是简单地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变化予以法制化,而是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这样才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法治中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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