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城市 拥抱生态文明(2)

建设美丽城市 拥抱生态文明(2)

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率先探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统一部署,在全面推进改革中,常州市将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为打造“美丽常州”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强化倒逼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完善生态源头保护制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形成“谁保护谁受益、谁损害谁补偿”的利益导向;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的投资、产业、财政、土地、环境等政策制度,控制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空间。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列为区域发展绩效和干部考核任用的评价办法,加大考核所占分值和权重,严格实行量化考核;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考核评价制度,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成为科学发展的硬任务和干部政绩考核的硬指标。

创新市场运作机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和水权交易试点;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绿色信贷、绿色价格和绿色财税政策,重点加强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支持;支持生态环保类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

完善协同推进机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协调机制,在完善环保月度点评和生态文明行动制度基础上,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工作奖惩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联动制,建立健全板块包任务、部门包责任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工程化管理、项目化的推进举措,以精细化管理模式,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生态文明贵在创新、重在建设、成在持久。新的历史起点,常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着力构建高端化低碳型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全力打造山水相得益彰、人文交相辉映的美丽常州,实现由国家生态市向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跨越提升。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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