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格执法向自身“顽疾”开刀(2)

最高检严格执法向自身“顽疾”开刀(2)

从报告名称和内容的改变看检察机关如何刮骨治病

摘要:10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作专项报告。专家认为,介绍检察机关整治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和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言行举止等向自身顽疾开刀,勇于刮骨治病的措施是本次报告的最大亮点。

整治了哪些执法司法顽疾

“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将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案件有案不办、压案不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违规使用扣押财物;职务犯罪案件刑讯逼供;阻碍律师会见;违法办理减刑、假释……这一个个曾经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全部涵盖在报告当中。

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在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办理程序方面,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做到有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

在规范初查方面,最高检制定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2009年起每年组织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

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

报告指出,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检察机关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警械等突出问题,最高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出台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在12309平台设立“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2006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04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8人。

一项项措施、一组组数据,无不述说着检察机关对于自身“腐朽”现象的零容忍态度,也证明着检察机关清除“毒瘤”、净化“肌体”的决心。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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