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支持和倡导思想解放是邓小平的一大历史贡献,那么,与此同样重要的还有他与此同时旗帜鲜明地强调和坚持了这一解放的正确方向,也就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初期思想解放时的情况一样,“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苏东改革及剧变中出现的各种反社会主义、反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潮几乎都在我国出现过,但终未成为主流,而这正是中国渐进改革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邓小平的政治智慧在于他对改革与坚持两者之间辩证关系的正确认识,使两者在积极的平衡中相得益彰,共同发展,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循环。
改革之初,邓小平特别强调了一个思想,即在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的改革中,必须要维护中央的权威,要加强党的领导,否则必然四分五裂、天下大乱、一事无成,这是四个现代化能否实现的关键。这一认识既反映了中国党的优良传统,也来自他对“文化大革命”教训的深刻总结。他指出:“林彪、‘四人帮’踢开党委闹革命,闹出一场什么‘革命’,大家都很清楚。”有了十年动乱的共同经历后,邓小平的这些思想比较容易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这一特殊的历史“资源”成为改革中维护党的领导、克服动乱因素的重要条件。
重申四项原则不仅有当时形势的需要,也有在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威信在全国人民中普遍提高这一基本事实的依据。“文化大革命”对中国党的作风和威信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种政治资源的流失显然极不利于改革初期对政治权威的迫切需求。但是问题还有另一方面。如果说1966年前党内两种发展趋势的分歧还不为党内外大多数所知晓的话,那么,在“文化大革命”中,特别是经过周恩来、邓小平1972年和1975年两次整顿及其反复,这种分歧及其是非已为多数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觉察。1976年以“天安门事件”为代表的全国性抗议运动中,广大群众已对此作出了清楚的区分。他们所激烈反对的并不是党的领导,而是党内“左”的错误和极左思潮,他们把最大的希望和最深厚的感情放在了党内代表正确方向的代表人物身上。十年中邓小平两起两落的传奇经历,使他和他所代表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1977年以后,正是在众望所归的基础上,邓小平再次回到党中央的核心领导岗位上。一个在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中锻炼得更加成熟的党,一个具有崇高威望的领袖人物,以及大规模地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改革的初步启动及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所取得的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党因失误所遭受的损失,满足了启动改革时对权威、秩序及正确决策的迫切需求。
中国的改革正是因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区别于苏东等国,其成功的另一些深层原因也可以从中找到答案。学界公认,中国的成功得益于一系列“双轨制”政策(尽管它有着明显的缺陷、带来许多后遗症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而它正是渐进改革的产物和突出特征。“这个办法看上去非常简单,但这确实是一个天才的想法”。那么,在改革初始阶段,当改革的目标尚不明确的时候,渐进方式是怎样被选中的呢?除去其他一些主客观原因外,政治上的一些基本考虑显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体地说,在启动中国改革进程时,邓小平提出的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渐进改革的要义,是充分利用原有政治的、思想的资源,重视历史给定的基本条件和制度变迁的积累效应。在这一过程中,最大的特点是不把新旧体制看作是互不相干甚至截然对立的事物,而是在肯定传统体制有其历史存在合理性的前提下(这是一“轨”),充分利用其内部有利于新体制孕育,生长的积极因素和原有政治资源、初始条件的优势,使制度性变革的成份(这是另一“轨”)在旧体制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发育、壮大,直到新体制成为整个体制的主导方面。不论当时人们认识的深度如何,现在可以看到,正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仅从根本上决定了改革的基本方向,也规定了对改革方式的选择,提供了解决转轨期间最为棘手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这一矛盾的良方。因为它所要求的正是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的肯定,以此为基础培育和建立新体制。
中俄两国在国情上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其改革方式的差异。休克疗法也有其适应的范围和对象。但是,这一“疗法”在一段时间里,在一些国家里的勃兴勃衰,显然带有太多的意识形态色彩。正如同休克疗法与苏东各国社会主义制度相继崩溃,各国政局普遍右转、反共浪潮甚嚣尘上这一背景有着某种深刻的内在联系一样,中国的渐进改革也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因“坚持”而渐进,因渐进而成功,这就是中国改革的深层逻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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