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哪些治理经验可供中国借鉴?(6)

国外哪些治理经验可供中国借鉴?(6)

日本农村行政治理改革的得与失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进入现代社会,农村的行政治理变革,可以说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1.第一个阶段是战前时期。

战前日本农村行政治理变革的主要特征,可以说是建立了一种中央集权式官僚主导、以农村大地主势力为核心的管理体制。

2.战后日本农村进入了农村治理改革的第二阶段。

战后制定的新宪法第八章规定日本实施地方自治制度,据此日本于1947年制定并公布了《地方自治法》,规定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均为普通地方公共团体,必须设立各级地方议会并且由居民直接选举首长。战后日本农村地区均建立了议会并设立了教育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在人口非常稀少的农村地区,也可以直接以全体居民大会代替议会。除了民主自治选举这一新的特点,战后日本农村行政治理方面还有以下一些独特的地方:

传统的自然村依然以“大字”、“部落”的形式得以保存,继续在生活和生产方面发挥了共同体的作用,形成了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双轨制格局。大致公务政事按行政村组织行事,而像消防、社交、传统宗教和文化活动则主要以自然村组织。

除了行政村组织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协”在农村治理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农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并且实现了县级联合会和全国中央会的多层网络,将全国农民联合成了一个整体,在代表农民阶层争取政府支持和保护上发挥了巨大的组织优势。

3.进入21世纪,日本农村行政治理改革进入了第三阶段。

21世纪伊始,日本农村又进入了第三轮行政单位大合并——平成大合并。至2013年,市町村自治体减少到了1719个 。这次大合并的目的,一是壮大地方自治体的规模,节约行政费用,提升实力,以利于地方分权,实现和中央的对等平权关系。二是适应城市化的发展,确立适度规模的城乡结合、功能完备的居民生活圈。

上述数字反映出日本农村治理的最大问题在于农村人口的急剧减少和人口老龄化。尤其是以村为行政单位的自治体,人口老龄化率明显要高于市町行政区域。记者王博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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