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运行机制 推进司法公正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
司法公正的实现,最终要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上。司法机制是审判权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决定和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它涉及立案、庭审、裁判、执行等审判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同时与法官制度、司法环境、司法保障等具体制度密切相关。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办案要求和操作规则,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继续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合议庭公正高效裁判案件”实践,积极做好由立案审查向立案登记转变各项工作,保障当事人诉权。做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民事小额诉讼案件审判、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等具有改革价值的探索工作。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抓好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着力完善终结移送等长效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腐败是司法公正的天敌。如何在体制机制上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一直是司法改革的关键。近年来,四川法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七项规定”等制度,队伍素质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落实省委“两个意见”,落实好“两个责任”,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案件查办作为抓手,聚焦廉政风险高的关键环节、多发领域和重点岗位,建立健全司法廉洁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尤其要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制度刚性,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实现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的新常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完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制度,彰显司法文明公正。同时,建立法院普法责任制和法官以案释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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