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裴泽庆)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建设一个欣欣向荣、充满活力、安定祥和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把我们党建设成为领导法治中国的坚强核心和主心骨。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就是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从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出发,当前必须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教育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与依规依纪治党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进程,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由此对改进基层党的领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塑造法治文化和政治文明角度看,党员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肩负着重大责任。在现代社会,法治既是一种制度规范和规制,还是一种制度伦理和文明。毫无疑问,内化于心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会使文本化的法律规范更加神圣,更能形成普遍的社会约束力。这种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必须首先在党内塑造,向社会传导;从孩子抓起,向未来传递。这是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应有的时代担当和组织优势,也是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大危险的重要路径和必然选择。要把党员干部教育培养为尊法守法的典范,带头依法办事;要运用法规党纪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引导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塑造法治文化;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改革导向,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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