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新政五年“回头看”(3)

绩效工资新政五年“回头看”(3)

城乡教师绩效工资差距缩小

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逐步上升的同时,乡村和县镇学校教师工资水平涨幅较大,城乡学校间教师的工资水平及绩效工资差距明显缩小。但从总体看,城区学校教师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仍然高于县镇和农村学校。

在调查的近万名教师中,当被问及目前的绩效工资政策是否向农村教师倾斜时,37%的教师表示赞同,37%的教师表示不赞同,还有26%的教师表示不知道。在问及实施绩效工资之后,所在同一县域内教师工资水平是否大致平衡时,44%的教师表示赞同,35%的教师表示不赞同,还有21%的教师表示不知道。教师既体会到政策的有效性,同时也提出了城乡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差距仍然存在的现实问题。

绩效工资权重仍有上升空间

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是进一步体现绩效关键指标的重要因素。在实地调研中,一些学校校长和教师反映,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比例偏低、学校自主分配的额度偏小,不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而绩效工资比例过大,容易降低教师之间的合作意识,产生不良竞争。从调查数据看,各地在具体实施绩效工资的过程中,总体上都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执行。但有些地方和学校把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津贴等津贴项目纳入基础教育绩效工资部分,这样就会增加教学工作量等奖励性绩效指标的权重,也就是说,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比例会超过30%,接近35-40%。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力度仍有一定增长的空间。

方案制定需扩大教师参与面

绩效考核的过程和办法、考核的指标和内容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等,对于绩效工资政策的有效实施都非常重要。完整系统的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是有效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重要基础。调查数据表明,74%的学校都制定了完整系统的考核方案,但也有20%的教师表示不清楚学校的考核方案,还有7%的教师明确表示没有。当更进一步问及教师是否清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方法,虽然大多数教师表示清楚,但仍有11%的教师表示不知道。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一些学校虽然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但由于缺少广大教师的参与和公开宣传环节,部分教师不清楚学校的考核方案,这都会影响绩效考核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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