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春礼:科研院所改革,路在何方?

白春礼:科研院所改革,路在何方?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要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要求,继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中国科学院精心设计和大力推进改革,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作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一、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四化”同步、并联、叠加发展,与此同时,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形成历史性交汇,抢占未来制高点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创新战略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我们必须努力实现科技赶超跨越,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把科技实力真正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为此,不仅要在科技布局、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等方面加大力度,还要在科研院所治理体系上,做出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设计和制度安排,以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利益藩篱,激发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防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建设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科研院所改革一直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科技体制改革,对科研院所实行“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推动了科技与经济结合,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90年代进行的第二轮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部分应用类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促进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当前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中,宏观层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科技资源配置、科技计划组织方式等改革正在逐步展开,微观层面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评估等改革也在有序推进。但在中观层面上,科研院所科研组织模式、资源配置方式、科技评价等方面的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制约了创新活力和能力提升。如果不从根本上突破这些体制机制上的瓶颈,改革就难以深化,发展就迈不开步伐。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已成为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

建设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是科研院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正处于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的关键时期,一些科研院所正在从跟踪、同行向竞走、领跑的方向转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科研院所职能定位不清、主业不明,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和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碎片式扩张等现象,导致基础研究急功近利、技术研发自娱自乐等问题,不利于组织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攻克解决重大科技难题,不利于出创新成果、出创新人才、出创新思想。因此,在深化科研院所改革中,必须系统设计,统筹推进,建立新的治理系统,实现由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向开放协同的“治理”模式转变,保障科研院所进一步明确分类定位和目标使命,找准聚焦主攻方向,提高整体创新效能。

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必须从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和科研院所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已有科技基础和特色优势,遵循科技创新活动规律,准确把握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的核心内涵,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在治理理念上,要强调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科学无国界,科学家有祖国。各类科研院所在治理体系上,都应当确保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得到深入和强化,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项管理和科研活动中得到贯彻和落实,成为科研院所的价值导向和广大科研人员的自觉行动。但不同类型科研院所的具体价值体现是不同的,有的致力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赶超先进水平,有的致力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问题,有的致力于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提供支撑服务,往往有所侧重,有所取舍。作为国家科研机构,更要以服务国家、造福人民为己任,发挥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作用,在事关国家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上,提供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源泉。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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