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京津冀生态建设亟须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多方面综合推进,不能单靠某一地区、某一个方面发展,区域内生态建设更是如此。在生态建设上,京津冀是一个整体,河北的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不仅决定着河北省生态建设的成败,也直接关系着京津两市生态建设的成败。因此,京津冀三方必须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东风”,突破现有限制与障碍,真正实现协同合作,联手推动区域内生态建设。北京应该加大对环京津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加大帮扶力度。就河北省而言,应该站在全国战略角度,积极向北京靠拢,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藩篱。比如,尽可能地从战略发展、政策制定、产业规划到人才培养、交通通信一体化等方面,寻求与中央和京津地区的对接。
第一,从国家长远战略重新定位京津冀地区的功能分区和战略地位。环京津地区乃至京津冀地区的一体化大融合过程中,必须做到九个“一体化”:规划制定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旅游发展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信息化建设一体化、人才培养一体化、生态保护一体化、社会保障一体化、扶贫开发一体化。应该依据京津冀都市圈功能分区和战略定位,充分考虑区域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开发潜力,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北京、天津应该与河北在交通基础设施、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一体化,深化京津对河北省在农业、旅游、科技等项目合作的支持政策,强化京津冀更深层次的合作,实现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提升区域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建立一套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必须建立健全京津冀生态补偿立法体系,逐步做到依法治理环境,要从法律上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主体的环境义务,为补偿机制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其次,要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建立起一套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当然,京津给予发展性、“造血式”补偿比直接给资金更长远。再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专家认为,长期以来,京津冀一体化难以打开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主导配置资源,不能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减少行政干预,如果政府对企业管得少一点,京津冀之间的藩篱通过市场也许就能打通。
第三,从更宽广的区域使用更严厉的手段严格控制污染。应该进行源头控制,不能再建不符合规划要求、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坚决取缔“三高一低”企业;对排污企业从严管理,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和偷排行为;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同时也要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在经济上的投入;推动重点流域规划的实施,重点是要建设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并且要对河流实行综合治理;加大考核力度,重点是中央要加大对省级政府的环保考核力度,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各市县的环保考核力度。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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