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制度与人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制度与人的现代化

近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举办的“国家治理理论与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中央党校、华东政法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国家治理理论及其问题”展开探讨,其中涉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库制度的权力制衡问题、反腐策略、法治中国等诸多具有现实意义的议题,这不仅体现了学者们的研究旨趣,更凸显了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责任和社会关怀。

杨雪冬:如何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国家治理’从一个理论命题变成实践课题,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与中国制度改革实践的同步。”

何谓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副主任、“全球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雪冬在发言中指出,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容之一,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依托,以及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水平的尺度之一。因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制度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因此有人亦称之“第五个现代化”。

杨雪冬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的充分认识,以及对于中国近代以来国家建设的基本任务的总体把握。因此,现代化的主体不仅有党和政府,还包括社会各方。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杨雪冬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也需要确定阶段性任务,明确工作重点。他表示,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应该加快推进执政党以及政府治理的现代化,选择社会治理领域作为突破口。这种选择既取决于执政党以及政府在中国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遵循了中国改革回归到社会主导正常的逻辑。要推进执政党以及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就要将民主法治精神切实地贯彻到执政党和政府的思维和行动中。而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则要将充满活力的社会力量有机地整合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通过社会自治能力的提高,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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