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依法治税 全面提升地税工作水平

四川:依法治税 全面提升地税工作水平

摘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在税收上,就是加强税收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践充分证明,税收法定彰显着国家对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实现税收法治化的基础和前提,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而税收法定原则是当今各国通行的税法基本原则,与现代民主法治相伴而生,是法治观念在税收领域的具体映射。税收法定原则包括课税要素法定、要素明确和程序合法三个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发展过程,也就是国家从封建走向民主、从专制走向自由、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地税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既要严格落实税法,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又要规范执法行为,秉持“公正执法是最好纳税服务”的理念,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权力运行规则,加强涉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税收执法裁量权。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体现在税收上,就是坚持依法治税,提升税收现代化水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愈加复杂,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增强,给地税机关依法征税、履行职能带来了新课题。一直以来,地税部门准确把握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始终坚持法治导向,积极探索税收征管现代化的科学路径,同时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了税收征管和社会满意度“双提升”。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不断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法治思维指引税收征管,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收入职能的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为国聚财,为民收税,是地税部门最根本的职责担当。经济决定税收,在经济新常态下,税收工作“稳增长、保收入”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艰巨、更繁重。就四川而言,我们要“向四个方面要税收”:抢抓天府新区晋升为国家级新区等重大机遇,向经济发展战略要税收;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有效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向信息化管理要税收;简并流程、提升效率,着力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向纳税服务要税收;以绩效管理为基础,全面梳理、科学改造工作流程,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体系,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向行政效能要税收。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体现在税收上,就是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税法遵从度。执行税法的过程也是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能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征纳双方良性互动,构建诚信税收机制,不仅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关乎社会对于法律的信仰和遵从。近年来,地税部门坚持通过执法检查、效能监察等形式,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的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铸造了优质服务这一响亮的品牌,有效提升了税法遵从度。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才能有效推进全民守法,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税法尊严。

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是权利义务对等这一法治理念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地税部门将构建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的新型征纳关系。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简并税收报表资料,着力减轻纳税人负担;开展“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完善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措施,为纳税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探索“柔性执法”模式,健全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异议处理机制,确保纳税人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严格执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发挥信用体系示范作用和激励机制,引导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度。

服务的核心是人。地税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等直接决定着地税部门的法治水平。对此,地税部门将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兴税”,全面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文化兴税”思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旗帜鲜明地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作者系省地税局局长)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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