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强化法治思维 坚持依法办事

江西:强化法治思维 坚持依法办事

摘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各地要完善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进一步营造广大党员干部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处理和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各级政府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还要注重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作者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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