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核心价值观统领具体价值规范

刘建军:核心价值观统领具体价值规范

摘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学界普遍关注的是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而对于如何理解这一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则不大注意。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学界普遍关注的是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而对于如何理解这一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则不大注意。其实,“培育和践行”并不像我们想当然地认为的那样简单,而是有比较深刻的意蕴。如果不加深思,就可能导致误解。而且在我看来,已经存在着一定的误解,需要加以澄清。因此,对“培育和践行”进行一些语义和逻辑上的分析很有必要。

首先,为什么要使用“培育和践行”这样两个词?使用一个词比如“弘扬”不是更简洁吗?对此,我们需要看一下类似用法的来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在“弘扬”、“培育”、“践行”这几个概念中,“培育”是最引人瞩目的用语。从党的十六大以来,这个用语反复出现,已成为我们意识形态话语中的一个亮点。从那时以来,党的文献中不仅有“培育……意识”、“培育……精神”、“培育……观念”等提法,而且将我们历来讲的“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逐步改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比如,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说明,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话语,需要在传承的基础上时常有所更新。这是保持意识形态活力和吸引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在思想内涵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用语上略有变化也会给人以新鲜感,从而收到更好的效果。当然,在用语变化的时候,思想内涵也会悄悄地变化,这也是意识形态自我更新发展的表现。它的变化有时看起来并不明显,但用语上的微调也可以体现出一定的倾向和色彩上的变动。“培育”一词体现的是一种“柔性话语”,它与“坚持”、“加强”、“打造”、“构建”之类的“硬性话语”相比更有亲和力。

再者,如何理解“培育和践行”的内涵和要求呢?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把“培育和践行”的要求直接转向个人,强调每个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要“培育和践行”。我认为这是不太确切的。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地并不是公民个人行为准则层面的东西,更不是青少年学生守则之类的规则,而主要和首先地是一个我们整个社会所要遵行的理念和精神。它就像宪法,不是具体的公民行为规范,而是以全社会整体为主体的根本要求。虽然宪法无疑也适用于所有的个人,但如果一开始就直接把宪法归结为公民个人行为层面的规范,那就大大地贬低了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全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处于价值观领域中的最高层次,对更低层次的价值观念起着统领的作用。它首先要体现在社会的根本性质和基本制度中,体现在社会的体制机制中,体现在治国理政中,然后才是体现在公民个人的行为中。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极大地贬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层次和地位。

目前,就教育界特别是各个学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来看,有一种要把它当成学生守则的倾向,这是不正确的。这并不是说学生不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是不能把这一核心价值观降低到学生守则的层次。这不仅是层次上的降低,而且是内容上的窄化。因为学生守则中讲的规则和要求比这24字价值观内容还要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是统领各行各业价值规则的,而不应降格为这些规则中的一个部分。

因此,不论是“培育”还是“践行”在主体方面都有两个层次。一是社会和国家的层次,即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讲“培育和践行”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我们的社会制度中,体现在国家大政方针的顶层设计中,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各个方面,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国民教育全过程。二是个人或公民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讲“培育和践行”,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落实在每一个人的言行中。在这方面习总书记有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认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知行合一、行胜于言”,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并抓好重点人群,主要是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以及先进模范等。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培育和践行”也包括广大理论工作者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不仅要更全面深刻地论证核心价值观的合理性,阐释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而且要本着“培育”的精神,从长远考虑,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更好更成熟的凝练,更完善的呈现形态。在这方面,理论工作者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的态度热情关注核心价值观,以正面的态度深入解读核心价值观,以开放的态度不断完善核心价值观。改变那种一度存在过的“党中央很着急,学者们不给力”的状态,切切实实地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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