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建筑各国有良方 可持续保护理念成潮流(2)

保护古建筑各国有良方 可持续保护理念成潮流(2)

法国

保护面广,国家财政负担不轻

人民日报驻法国记者 李永群

今年9月,法国迎来了第三十一届文化遗产日。法国文化部于1984年发起了文化遗产日活动,向公众免费开放包括总统府爱丽舍宫、国民议会波旁宫等在内的1.5万多处名胜古迹,每年参观人数超过1200万。1991年欧洲议会参照法国模式设立了欧洲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的概念始于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了遏制革命带来的破坏,1792年革命政府宣布文物建筑遗产国有。1887年法兰西共和国时期开始制定建筑保护规则,经过数次修订,直到1913年,《历史古迹法》得以通过实施。这是一部比较完备的法律,迄今有效,奠定了法国古建保护的法律基础。1943年法国出台了有关历史古迹周边环境的法律,规定以历史古迹为中心,5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将保护对象从古迹本身扩大到周边建筑。面对城市现代化发展带来的大规模开发及其引发的一系列后果,法国1962年开始将文化遗产的概念扩大到老城区,把有价值的地段划定为历史保护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管理。对区内建筑不得任意拆除,维修改建等必须经过“国家建筑师”的咨询、评估和同意,符合规划要求的修缮,国家给予资助,并享受税赋减免优惠。1983年有关分权的法律确认了国家对文化遗产负有全面责任,但同时规定相关地方当局根据各自的权限必须履行相应责任。

1964年,法国对“大到教堂,小至汤匙”的文化遗产进行总量调查。普查不仅加强了国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也有利于国家掌握“遗产家底”,还有利于对本土文化的研究。至今这项普查运动仍然方兴未艾。

经过普查,大约有4万处历史古迹受到保护。其中约一半为私有财产,它们也可以享受国家资助。如果是被列为建筑保护单位的建筑,其修缮费的50%由国家提供;如果是在建筑遗产清查单上注册备案的建筑,其修缮费的15%由国家提供。法国每年平均用于历史古迹修缮的预算达3.05亿欧元。

国家主导古建等文化遗产的保护,既有利于提升古建保护的规格和层次,保证保护资金到位,也能强化遗产在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国家凝聚力,有利于提升国家形象和文化软实力。但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弊端,如造成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特别是经济危机时期;另外,遗产的多样性和分散性也不利于国家有效监管。

荷兰

志愿参与,虔心守护国家文化之根

人民日报赴荷兰特派记者 刘 歌

荷兰鹿特丹一带有很多风车群,其中的金德代克风车群是最著名的一处。这里集中了建于18世纪、迄今保存完好的19座风车,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收入世界遗产名录。

荷兰人如何让古老的风车屹立数百年而正常工作?风车村总经理优翰·莫雷格介绍说,风车村由一个在政府监管下的基金会运作,政府每年拨一部分预算用于风车的保养、维护,但其他开销由该基金会自筹。然而,基金会仍主动把政府预算让给当地市镇,用于保护当地环境。他告诉记者,我们要做的是长期维护运营好风车的使命,而不是贪图一时一地的收益。

优翰与他的团队倡导的运营管理理念,不仅吸引了外国游客,也受到了当地居民的欢迎。在风车村有近200名工作人员,其中170人是不拿工资的志愿者,沙雷就是其中一位,他负责为来参观的旅游团做讲解、播放介绍风车的电影短片。他说:“能为维护风车、保护好国家的历史风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我颇有成就感。我不仅要在有生之年看护好风车,还要把风车完好地留给下一代。”

风车村现在最大的希望是吸引更多外国游客,但宣传途径有限,世界对风车文化的认知度有限,且风车村地处偏僻,很多游客即使到了荷兰,也不一定舍得花上大半天时间来这个偏远的小地方。但这些都阻止不了荷兰人自己对风车的热爱。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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