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助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良法善治助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摘要:良法与善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和保障。用良法奠基善治,以善治实现发展,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由之路。

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在3000~ 10000美元的阶段,既是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爬坡过坎的敏感期。2013年我国人均GDP达到6299美元,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如何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社会转型失败是造成“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徘徊的一种状态。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有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如果经济结构、体制制度、政府调控措施得不到及时调整,就会导致经济增长乏力,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社会秩序动荡,市场信心缺失,资金大量外流。这一连串的问题可以概括为:经济失速、应对失当、结构失调、市场失信、资金失血。

出现“中等收入陷阱”表面看是经济问题,但更深层次上是社会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必须不断调整以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利益的日益多元化,社会结构和形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如果对社会转型问题处理不当,社会不公平得不到有效遏制,就容易造成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从而对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中等收入陷阱”也是社会转型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问题。

依法治国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治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公正地解决社会矛盾、科学规范各类社会主体行为,需要以法律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历史一再证明,“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法治都比较健全,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法治落后都是重要原因。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发展“三期叠加”,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主体和诉求多元化,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在部分领域还比较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转型步入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制度框架和法治保障。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理念很好地体现了良法与善治的有机融合,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也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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