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托管体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模式探索

陕西:托管体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模式探索

摘要:以狠刹“四风”为突破口,以作风正党风,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为社会、经济、民生协调发展的保障。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自成立以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突出“两个责任”,强力推进“三转”,聚焦监督执纪,狠抓案件查办,严明党的纪律,以作风正党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健全体制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

从2011年1月起,沣东新城在全省率先托管了辖区的街道和农村。全新的“开发区+行政区”管理模式,需要与之相应的纪检监察新机制。这种新机制既要全方位覆盖街道、农村(社区)各层级,涵盖民生保障、社会事务、执法管理各领域;又要区别于行政区体制,以整合职责、达到精简高效的目标。在整合过程中,为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党工委一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完善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全面监督5个街道、3个直属党委、纪委及125个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的“两个责任”网底,层级传导,责任到人。

二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按照总体原则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涉及3个方面19条,细化分解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逐项梳理明确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列出责任清单,确保责任落实有章可循。

三是层级分解责任,强化督促落实。每年的第一个大会、第一份责任书,就是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并签字背书。之后,是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检查促落实。今年,已逐一约谈28名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两次专项检查15个街道、部门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强化公安、税务、质检等垂管部门行风政风评议,促进廉洁高效。

聚焦主责主业  强力推进“三转”

按照上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明确职责,优化岗位,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对腐败保持“零容忍”。

转职能,突出主责。首先是做好“减法”,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基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其次是做好“加法”,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和办案力量。纪工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成立纪检监察局,同时加挂审计局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克服新体制、新员工等不足,优化调整内设岗位,设立宣教组织、党风政风、案管信访、两个案件室、案件审理及审计7个岗,14名工作人员职责明晰,分类监督街道、部门,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运行有序、规范提升;不断加大自主办案力度,促进办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