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法治化问题解决机制
要在树立宪法和法律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和程序法并重的观念的正确法治观下,把理念贯彻到实践中,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公正处理社会问题,并以此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习惯。
加强队伍制度化建设
当前,一些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消极腐败等现象,重要源头在于治理不严,失之于宽。加强队伍制度化建设,是养成法治思维的制度保障。
以法治手段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各单位人员的管理,关键在于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和党员干部监督机制的制度化。一是要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制度化。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法规、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党等时代主题,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至上”、“宪法至上”的正确法治观,不允许任何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保持党在思想上、组织行为上的纯洁性。二是要实现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干部的考核意见》,实现干部考评制度化,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教育、干部选拔挂钩。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实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化,强化监督来保障党的纯洁性。三是要实现党员干部思想素养的制度化培养。加强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素养。促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带头遵守国法党纪。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制讲座、法治知识竞赛并把其作为考核标准,培养全体党员干部的法律修养、塑造其法治思维,并把其以法治方式贯彻于实践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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