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2)

河北: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2)

摘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牢固树立法治权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就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党保证执法,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最直接、最主要的表现。在国家机构序列中,行政机关所占比重最大,我国绝大部分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社会发展迅速,社会问题复杂,立法机关为适应社会的变化而广泛授权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能有了显著扩展。党组织要督促、支持和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党保证执法,最关键的就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事务领域宽、自由裁量权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等特点,一旦被滥用就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既是有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在党的领导下整合各种力量,精心织就行政权力依法运行的“天罗地网”,构建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使行政权力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坚持党支持司法,保证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但这一领导只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不是以言代法、包揽司法事务,也不是以各种形式干扰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更不是对司法机关随意干预,而是支持司法机关独立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司法机关通过严格、公平、正确的司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达到法律所设定的目标,使正义得以伸张。

坚持党支持司法,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坚持党支持司法,要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司法就会失去公信力,“信法不如信访”就会在社会传染,社会和谐稳定也就难以保障。因此,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

坚持党支持司法,要建设一支人民信赖的法治人才队伍。推进依法治国,保证公正司法,离不开一支宏大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司法机关的领导人员,使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职位始终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担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实现司法公正、保证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