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个人账户政策要不要调整?
在过去的10年里,全社会对养老保障的预期居高不下,充满期待。但与此同时,在“统账结合”的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是做“真金白银”的积累型个人账户,还是“记账式”的名义账户,也一直充满争议。
目前,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前者现收现付,个人账户则由个人和企业缴纳,但最初纳入统筹基金统一调剂,一直“空账”运行。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已经达到了3.1万亿元。
2000年,国家提出要做实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次年率先在辽宁启动试点。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调研报告显示,由于统筹基金收不抵支,辽宁已向个人账户借款497亿元。其余10个试点,有的中断,有的一直没启动。试点运行13年来,做实账户额与空账额的差距越来越大,空账规模从2007年的1.1万亿元扩大到了2013年底的3.1万亿元,做实账户额则从790亿元提高到了4154亿元。
做实个人账户的改革难以为继。
“一是因为代际成本无法化解,二是面临高成本和道德风险,做实之后若是选择像智利完全市场化的运行模式,管理的费用非常高,而且一旦有投资项目破产,政府必须为道德风险买单。”楼继伟认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经无法做实。多位与会专家也指出,做实个人账户已不可能,只能向名义账户,即记账式的个人账户转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李晓林解释,所谓名义账户就是“交钱记账”,但钱花在上一代人身上,这一代人的养老金则由下一代人承担。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怎么记账。
郑秉文认为,在目前统账结合框架内,个人账户部分从做实账户转向名义账户,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人账户从实账到空账的转变。“这轮改革是制度升级,是结构调整,目的是增强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强化精算中性因素。”
中财办经济二局局长尹艳林表示,养老改革应坚持正确方向。理念上,应当明确养老制度是养老保险而非养老保障;方向上,要分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强调三者应共担责任,且个人也应承担自我养老的责任;制度设计上,应当是精算而非预算,坚持精算平衡,要求制度本身具有平衡性,强调制度的公平而非水平拉齐,始终坚持多缴多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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