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奏响强音(图)(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奏响强音(图)(3)

摘要:回首过去的2014年,“法治”是贯穿始末的关键词。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新起点,依法治国步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从以简政放权为抓手打造法治政府,到依法铲除腐败、扎紧制度“笼子”;从刘汉刘维特大涉黑案法槌落定,到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商业贿赂案开出巨额罚单,再到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无罪……无不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策的强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迎来前所未有的关键时期。

专家点评

对公权力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约束

毛寿龙:强调宪法,是中国依宪治国的重要一步。要建设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而且要从立法上加强宪法的实施。

竹立家:反腐制度搞好了,就不易产生腐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按照四中全会所确立的依法治国的精神,形成对公权力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约束,真正让人人参与反腐的过程,只有这样,腐败才无藏身之处,这就是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权力体系的原因。

林喆:四中全会公报强调了法治思维,实际上法治思维的关键就是宪法意识。一个法治国家,公民要具有强烈的遵守宪法的意识—光守法不行,还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法律法规

清理党内法规—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

修订预算法—2014年8月,预算法完成20年首次“大修”,今年1月1日起施行。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从源头防治腐败。

死刑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0月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死刑罪名。

修改“民告官”法律—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部“民告官”的法律自1989年实施以来第一次修改。

立法法将修订—2014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更为协调统一

姜明安:这次四中全会公报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相信今后,党内法规体系将更加健全,配套党内法规将更加完备,与各项国家法律也将更为协调统一。

应松年:行政诉讼法最重要的是解决行政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保护公民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颁布的,已经20多年了,无论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法治环境的变化或诉讼实践来看,行诉法的修改都很有必要,需要扩大收案范围,缩减“灰色地带”。修订行诉法有利于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

案件公开

庭审直播—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在廊坊开庭审理。廊坊中院采用微博的形式同步向外界播报庭审情况。此外,多起较为“敏感”的案件和多地官员腐败案,均在审理过程中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

疑案再审—2014年8月,福建省高院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告无罪。12月12日,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经过再审,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惩治谣言—“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分别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竹立家:中国反腐已进入了制度反腐的新时期,亟待从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具体环节,建立反腐败制度体系,堵住腐败漏洞。规范网络反腐平台,建立资料收集、舆论应对、案件查证、结论反馈的机制,严厉整治网络谣言并上升到法律高度,可让谣言失去产生的土壤。另外,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无论是直播庭审,还是公开判决文书,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引入人民监督机制。

林喆:疑案再审能避免冤假错案,而保障公平正义的根本是从制度入手。公检法部门要引入阳光制度,其核心是要公示案件审理、进展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再者,要建设公开对话机制,司法、行政部门间要展开对话,消除误会、矛盾。

反腐从“治标”转变为“治本”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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