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常态
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新常态下,政府不搞强刺激,经济增长主要通过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等途径,将资源配置的权限交给企业,由企业通过市场需求来调节生产,以不断增强经济的内生动力,使经济实现投资驱动向消费拉动的转变。这期间,政府一方面要管好自己该管的,一方面要通过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等方式,来弥补“市场失灵”。目前而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着力:
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放宽住所登记等13项举措,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登记门槛、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相继出台了系列措施,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打破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如是种种举措,大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2014年11月底,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7.61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72%,增速位于全国前列。未来,还需进一步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消除阻碍市场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科研要与生产结合,进一步提高成果转化率。我省高校与研究机构众多,过去很长时间以来,科研和生产脱节,很多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因此,亟需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科研与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各种创新。长期以来,由于欠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产品创新很容易被仿冒和剽窃,致使一些有创新能力和实力的企业,因为担心投入与收益不对等,令人遗憾地放弃了科研与创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培育市场化的创新机制,真正把市场机制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作用发挥出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作者单位:省社科学院经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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