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上报的“电话记录”:人流量大未及时研判
数据显示,截至事发当日20时至21时,外滩风景区的人员流量约12万人,21时至22时约16万人,22时至23时约24万人,23时至事件发生时约31万人,一直处于进多出少、持续上升的趋势。
然而,对于人流量的上升,上海公安黄浦分局却未及时研判、预警、未发布提示信息。当日21时39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挥员致电外滩分指挥部,得知当时外滩风景区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员流量为“六七成”(民警凭经验对人员密集程度的判断),但电台和电话记录未显示上报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直至22时45分,黄浦公安分局上报,说外滩风景区观景平台人员流量为“五六成”。
调查报告认为,上海公安黄浦分局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各时段人员流量快速递增的变动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报请黄浦区政府发布预警;对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势研判要求未作响应;在现场现有警备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只对警力部署作了调整,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黄浦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
失职的“守夜人”:黄浦区委书记、区长等11人被建议处理
跨年夜23时35分,外滩观景平台上的僵持人流发生对冲,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发生。这一导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惨痛事件,谁该负责?
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预防准备严重缺失、研判预警不及时、应对处置失当,即使是一起群众性活动,公安、旅游等部门都难辞其咎。调查报告建议,对11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调查报告指出,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黄浦区区委常委、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区长吴成,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陈荣霖等人,对事件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被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等处理。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是政府法定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即使是没有组织的活动,作为守夜人,当地政府也必须对安全进行“全方位负责”。记者梳理了2014年十余起特大安全事故发现,300余名地方官员被追责,其中正局级及以上4人。
此次事件中,调查报告建议,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彭崧撤职处分。
闪淳昌认为,“对区委书记这样的地方‘一把手’严厉问责,就是因为他身为党委领导统筹考虑不到位。政府作为主导公共场所安全的‘守夜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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