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向八大司法“顽症”亮剑

最高检:向八大司法“顽症”亮剑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2014年12月底,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哪些“顽疾”要整治?如何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此项整治工作,半月谈记者专访了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

记者:为何要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宋寒松: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司法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给检察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意识,营造大家都信法、守法、尊法的社会氛围,谁来带头?当然司法机关要带头。因此,最高检决定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记者: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一年之久,都有哪些“顽疾”待整治?

宋寒松: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整治八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六是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打探案情,或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这些问题中有些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有些是一直没有解决好的老问题,成了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之所以要持续一年之久,就是要下力气解决这些“顽症”,特别是要抓住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务见实效,防止反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