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综合> 正文

王群:如何写好公务文书

王群_副本

王群 北京市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印刷、出版,违者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今天讲三个文种的写作。公文写作是每一个干部必须要掌握的基本功。为什么要这样说?有两点:第一,工作的需要。我们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都需要用公文,上级的工作部署传达下来、工作情况报给主管部门,还有我们跟其他单位打交道,商洽工作、询问问题,都需要用公文。所以这是我们工作的一项基本功。

第二,是我们个人发展的必由途径。因为我们说一个人的素质高低,通过什么显示出来?一个是说,一个是写。只有通过说和写才能知道这个人的政策水平、分析能力、工作经验。写比说更重要,为什么?说只能一部分人听到,写出来就会传播得更广。每个人跟主管部门不是天天能接触的,但是如果写出一篇好的简报、好的请示,或者连着写几篇好东西,那就会给人深刻的印象。所以一个人发展需要靠写。

你们看王沪宁,从江泽民就开始用他,胡锦涛也用他,现在习近平用得更厉害,他已经成为习近平的主要幕僚,出国都排在习近平的后面。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写东西快,而且写东西有新意,有新词,有自己不一般的东西,所以他能够受到重用。

一、 请示的分类与写作

请示是机关中经常用到的一类公文,下级向上级请示问题,要求批准工作,都要用请示。先讲一下请示的特点。按照中办、国办颁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它的特点,第一个是请求性,写请示必须对上级机关有所请求;或者对某个政策不清楚,请求上级给予解释;或者对于某项自己无权决定的事项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者遇到困难自己无力解决,请求上级给予帮助。

第二,先行性。就是一定要在事先成文,不能先斩后奏,必须先请示,再实施工作。上级批准了才能做,不批准就不能做。

第三,专向性。请示只能发往有领导或者领导关系的上级机关。我们和管委会是直接的上下级机关,这是我们可以写请示的。但是我们和朝阳区委,就是我们上级的上级,就不能够直接写,那就属于越级请示了。越级一般是不行的,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什么情况?你给管委会写的请示长期得不到答复。按理说我们请示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长期得不到答复,你可以越级请示,它不答复你,你可以向区委请示。再一个,你必须有直接的上级领导或者指导机关。比如说区委的财务部门、区发改委、建委就不能向它请示,它不是你的上级机关,要是自己的隶属机关才行,这是专向性。

我们讲讲请示的分类。有这么三类请示,刚才讲了一个是请求指示的请示。就是说我们对有些方针、政策的理解在执行中有模糊的地方,有把握不准的地方,需要上级解释,给以明确。例如一个省的财政厅向财政部报的一个请示,他就问总会计师是行政职务还是技术职称?要求上级给明确。这个就是一个政策问题,请求上级明确。

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超越工作的职权范围了,我无法决定,比如说机构设置、人员定编,比如说我们服务中心想成立一个处,你自己不能成立,必须上级批准给你编制才能成立。人事安排,我们自己不能决定,由上级来决定。资产购置、资金的动用,有些控办指标的,我们不能随便买,像用车,像一些专业摄像机等等,这都需要控办批准的。这一类的请示叫请求批准的请示,上级批准你你才能做,不批准你不能做。

第三类,请求解决问题的请示,如果服务中心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我们自己无力解决,比如说我们要搞一个全市性的大型活动,我们需要搞一些基本建设,或者搞一些设施,一些辅助设施,但是这些东西我们从财力、人力上都无力解决,需要区委给予帮助,那么我们就可以请示管委会,请管委会或者区委给予帮助。凡是我们自己无力解决的那些困难需要呈报给上级,请求帮助,这类也需要写请示。比如说这篇请示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给国务院的一篇请示,为什么要请示?因为他在抗洪救灾中缺少柴油和汽油,要求国家给增拨5000吨汽油,解决这个困难。

这三类情况下我们都可以用请示,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请示是有含金量的,能够为我们自己解决问题。所以请示是为我服务的,它跟报告不一样,报告是为上级领导服务的,简报也主要是为上级领导服务的,而请示是为我自己服务的,为我这个单位服务的,为解决我单位问题、困难的。

请示的写作。先讲请示的格式。红头用单位的规范性全称或者简称,比如说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服务中心,用这样一个红头,或者有简称也可以,我不知道你们简称怎么说。后面不加“文件”两个字,你看红头都是中共中央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请示这个属于上行文。上行文不要加“文件”两个字,就是一个单位名称就可以了。

下面有一个红色反线,红色反线的左上角是用文号。一般文号用“文”来代替,什么什么文。报告和请示都用“文”代字。然后必须要写签发人,比如说你们主任是签发人,这个必须要有,这个是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上行文必须要加签发人。然后下面是标题、主送单位、主送机关,然后正文、附件、落款等等,这个都跟一般文件一样,还有尾条。这是一个格式。这里没有标明的是请示在过去的规定,在2012年以前,也就是2000年的时候,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请示后面要加附注,这个附注加什么?加单位的电话和联系人。为什么?你向上级请示,上级有时候对请示内容不太清楚的,他要询问,或者上级不能够及时给你批复,他也要说明。所以要加附注,在落款的后头,顶格加一个括号,括号里面加上联系人电话和联系人。但是新的规定没有要求,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我们按照老的规定来执行也可以,你不执行也可以。这是格式。

下面我们讲讲请示的标题。标题有两种:第一种叫做完全式。完全格式由三项来组成,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这三项。我们看一个例子,比如说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拨防汛抢险救灾用油的请示。吉林省人民政府,这是发文机关的名称,事由是关于增拨防汛抢险救灾用油的请示,文种就是请示,三项。这叫完全式标题。如果是对几个单位联合的请示,要把这几个单位都放在前头,这几个单位之间不要加标点符号,不要加逗号,用空格来代替,把它分开。这是联合行文的格式。

第二种标题叫不完全式的,那就是缺项,有两项式标题。比如说下面我举这个例子是甘肃省公安厅给国家公安部发的一个请示,它的标题是“关于对贩卖枪支零部件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它由两项式组成,一个是事由,关于对贩卖枪支零部件如何定性处理,文种就是请示,两项式。

什么时候用两项式,什么时候用三项式,这个没有特别的规定。过去有个规定,上行文有两种,一个是报告,一个是请示。上行文就是下级向上级的行文,上行文带有红头,规范化的印红头。带有红头的这种上行文,标题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这是过去的规定。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里没有再强调这一点,但是也没有说禁止这一点,所以上行文我们还可以用两项式标题。当然你用三项式标题更好,更规范。这个都可以。两项式、三项式都可以,大家明确这一点就行了。

责任编辑:张鑫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