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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如何写好公务文书(3)

最后是结束语。请示有专门用的结束语,不是自己瞎创的。如果是要上级给予指示的请示,用“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因为你要对你请示的问题试做解答,所以要用这样的结尾用语。

一般请求批准,请求上级给予帮助解决困难的,要用这样的,“妥否,请批示”、“请予审批”、“请批复”,用这样的结束用语。它结束用语用的也不一样。但是这一般都是我们习惯用语,大家以后就照这样用,别再自己发明了,就按照它这个就很高明了。

请示写作注意事项。一个是一文一事,一个请示只能写一个事情。你不能几个事搁在一起请示。比如说我这儿又有编制问题的,又有购买物品的,放在一起为什么不能?如果放在一起,到了上级那儿,可能编制的是一个主管领导批,管财务的是一个主管领导批,那就两个领导批你的请示了,它就会造成文件横传。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培训过公文办理办法,要尽量避免文件横传,文件横传会造成工作效率下降。比如说主管财务这个主任正好出国了,那么主管编制的领导就得等着财务领导回来以后批完之后才能退给你,这样就耽误工夫了,一横传就耽误时间。因为我们请示要求10个工作日必须给予答复,也就是两周。你一横传,不同领导来批就会耽误时间。所以要求一文一事,一项工作写一篇请示,不能一文多事。

第二,请示反映的要实事求是

第三,请示考虑可行性、正当性

第四,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用抄送形式,但是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这是一个规定。这是我们党政机关条例中的一个规定。

一般请示只能请示一个上级机关。比如说我这个请示既要给管委会请示,又需要区里的发改委或者区里的建委知道这件事,那么你应该给你的直接上级作为请示的主件,其他的作为抄送,抄送给区建委或者区发改委。也就是说应该把管委会放在主送机关这个地方,区建委和区发改委放在后面尾条上写抄送谁谁,这样就可以了。

《条例》中还明确规定请示不得抄送给下级机关。当然我们可能就没有下级了,比如说中心的请示不能抄送给你的什么办公室,还有中心下面的哪个部门,都不能抄送给下级机关。

第五,向不相隶属的机关请求批准,不能用请示,应该用函。后面我们会讲到函。比如说我们管委会要搞一个建设,它要用资金,需要区里头财政部门给予批准,那么它还需要土地使用,还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还需要区建委或者发改委批准,但是我们管委会跟区的财政局、发改委或者建委,它属于不相隶属的,我们是政府派驻机构,属于不相隶属的,或者是平级机关,实际我们级别还高一点。

所以不能写请示,只能求批函,给发改委,给区财政局写请求批函,不能用请示。大家要记住,请示一定是上行才能用请示,下级机关向你的直接上级机关才能有请示,除此之外都不能用请示。也就是说我们服务中心只能给管委会写请示,其他单位都不能写,其他单位只能用函。

二、函的功能与写作

下面我们讲函的写作。这个是我们在机关中经常用到的一个公文。我们先讲讲函的功能。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的功能比较多。

我先讲讲什么叫不相隶属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包括两种:一种是不是同一系统的机关。比如说我们公园和西城区委或者和东城区的中山公园,那属于什么?这不属于同一个系统,不在一个系统里面,一个是西城区,我们虽然是政府派驻机构,但是实际上我们是在朝阳区,属于这一个系统内的,我们干部使用、编制都在朝阳区。所以这个不相隶属,不是一个系统的。比如说我们和中央军委之间,我们服务中心和中央军委也属于不相隶属的机关,我们要给中央军委行文只能用函。这是一种。

第二种不相隶属,就是在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属于不相隶属的。比如说服务中心和管委会下面其他的单位。我们和管委会其他部门属于平级机关,互相不隶属,谁也管不着谁,这也属于不相隶属的机关,这种机关之间用函来行文。我们商量工作、询问答复问题,请求批准,为什么要请求批准?刚刚我讲了管委会和区财政局是不相隶属的,但是我们用钱需要它批,我们属于朝阳区代管,用钱需要它批,这个时候就用函,不能用请示了。

函的分类,按照它的行文方向,一个叫致函,一个叫复函。主动发函叫致函,就是我去函,我请求你跟我合作,我请求你答复我的问题,这叫致函。复函就是对方的回文,对你这个致函的批复或者对你这个致函答复叫复函。

按照内容和用处来分有下面四种:一种叫商洽函,这就是我们讲到它的作用。机关之间要联系工作,比如说我们有时候有些东西会是街道发生关系,因为街道它属于属地领导,对于住在它街道里的,中央军委它都管得了,有一些事,比如说卫生防疫什么的,有些事它管得了,所以会发生关系。比如说我们和大屯街道,我们要和它联系工作,那么我们就用商洽函。我们询问一些问题也要用商洽函。这就是商洽函。

询问函、答复函,这是一类。这一类函件不具有呈报和指示作用。什么意思?就是不具有法定效力,不具有强制性。你说我给它一个函,要求他答复,他可以答复,也可以不答复,他不答复你也没辙,因为你们不相隶属。我跟大屯街道说我跟你这个街道合作搞一项什么活动,他可以跟你合作,也可以不跟你合作,不具有强制性。

第三类,求批与审批函。也就是向无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某些事项。我们服务中心也有这种情况,我们财务上也需要管委会的财务部门批准,比如说我们搞培训,培训我们要有专用资金,它需要人事部门来批准你才能搞这个培训,要不然这个钱怎么出?所以它就要向这些虽然不隶属,你跟它是平级机关,你们俩谁也管不着谁,但是在这个问题上需要他批准,需要他代领导来批准,他实际上是代替主管领导来把这个关,所以你就需要向他来请求批准。

比如说你们的人事部门批准你搞这个培训了,他会给你一个复函,叫答复函或审批函。求批函和审批函对授函机关是具有权威性和指定作用的,它和请示功能是一样的,只不过单位的隶属关系不一样,但是它是有强制性的,它同意你搞这个培训你就可以搞,它不同意你,你还真不能搞,你搞了以后钱没处报销去。所以求批函和审批函是具有强制性的。

最后一个是告知函。将具体事项告知有关单位。这个告知函类似于通知的作用。我通知下去了,接到这个通知的单位应该去执行,它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这是分类。

责任编辑:张鑫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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