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潜规则已成为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明确提出:“要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治理党内潜规则,有利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彰显党规党法权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一
党内潜规则是与党的规章制度对立,并被一些党员干部认可而实际奉行的非正式规则,具有隐蔽性、实用性、功利性、排他性等特征。
一是隐蔽性。党内潜规则暗中操作、见不得阳光,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悖法,却可畅通无阻。遵循潜规则的主体具有隐蔽性。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一些党员干部阴阳“两面人”现象突出。他们“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一面是台上人前满口信仰宗旨、党纪国法、仁义道德,另一面是台下人后信仰泯灭、违法乱纪、道德失范,台上台下两个形象,圈内圈外两种表现。有的腐败官员以“雅贿”方式敛财,似乎是“人情往来”,实际是违纪违法,获得的字画、古玩、玉瓷器等价值竟达天文数字。潜规则如网似雾,无所不在、无孔不入,已经成为一部分党员干部为人处事的基本遵循,它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每时每刻都在消解党的明规则的功效。
二是实用性。党内潜规则虽然无形却能让明规则变形走样。潜规则使真正按明规则修身行事的人,往往找不到沟通的话语和办事的路径。一些不拉关系、埋头干事的党员干部因此被边缘化;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则屡屡得到提拔重用,结果就是老实人吃亏,“逆淘汰”成为荒唐却真实的存在。一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把精力放在工作上,而是放在“关系”和“门子”、“路子”上,热衷于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甚至搞贿选和非组织活动。由于遵循潜规则能获得实惠和利益,必然会在党内滋生对潜规则的认同、羡慕和追随心理,甚至一些原本正直的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也被裹挟其中。就像一辆公共汽车,要么你挤上去,要么就等下一班,千万不要站在车前“螳臂当车”。否则,就会成为大家嘲讽甚至是提防的对象。
三是功利性。潜规则是“以我为本”的规则,是攫取非法利益而牺牲公共利益的规则。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可以发现,腐败分子可以利用的潜规则越多,所能获得的非法利益就越大。如果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没有任何非法的自由裁量权,潜规则就会丧失立足之地。而现实中,一些腐败分子经常利用潜规则,打“擦边球”,逃避监管,猖狂地追名逐利。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数额巨大,动辄千万元、上亿,甚至十几亿几十亿,令人触目惊心。这些腐败分子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潜规则大肆敛财。潜规则的功利性特征使腐败行为更加隐蔽,查处难度加大。
四是排他性。党内潜规则在政治生活中的肆虐,必然导致现实中形形色色的集体腐败,造就一批腐败分子,他们形成利益共同体、朋党关系、裙带关系,进而演变成结党营私的“圈子”。“圈子”成员之间心照不宣地互相利用,排斥打击异己。从近年来查处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他们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利用各种人脉关系,相互勾结扶持,建“王国”、搞“山头”、圈“地盘”,形成纵横交错的帮派体系;他们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沆瀣一气、党同伐异,哥们、兄弟、江湖义气高于组织制度,高于党性原则;他们信奉“圈子高于班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也等于进了班子,不进圈子进了班子也等于没进班子”。近年来,腐败现象由“独狼式”腐败发展到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与一些党员干部遵循潜规则的圈子文化不无关系。潜规则在官场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和黑洞,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腐败利益集团产生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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