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腐败现象阻碍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制度经济、法治经济,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应该遵守相关的制度,遵守法治,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但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起码从三个方面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一是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使其有可能利用与政府部门的密切关系,通过贿赂掌握政策和审批部门的方式得到特殊的优惠政策和经营条件,排斥民营企业,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这种现象在能源、建筑、土地、金融等领域一直没有间断过。其后果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鼓励了其他企业的行贿冲动,抑制了企业的创新动力,抑制民间长期投资和积累资产的积极性,从而将企业家的能力从经济创新活动引导向腐败活动。二是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会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甚至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近几年那些发生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的垃圾工程、豆腐渣工程的背后都隐藏着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权力与金钱的勾结和复杂的利益输送关系使企业放松了制度的约束和质量的标准,从而埋下隐患。比如发生在山西临汾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溃坝事件、发生在广东省信宜市的紫金矿业溃坝事故,以及温州动车事件等的背后都有政府官员与国企官员勾结腐败的背景。三是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降低了经济增长的效率。国企由于其垄断地位带来的高额利润本身就抑制了对效率的追求,而其管理层由于权力过大、失于监管等原因出现腐败现象则使那些本来有效率的企业也失去了增长的机会,成为管理阶层谋取私利的工具,尤其在那些企业高管集体陷入腐败而相互包庇的国企更是如此。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影响是极其广泛的。正是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支配性和主导性地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影响才更加严重和深远,它不仅会影响大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会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和阶级基础。所以,搞好国有企业,根治国企腐败现象,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必须从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建设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层面,才能深刻地理解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严重后果。也只有从更高的政治和全局层面,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高度,而不是孤立地仅从经济或者企业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才能加大国企反腐败的力度,在实践中找到根本治理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方法和途径。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